董塘中学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评比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教体艺〔2011〕2号)和县局有关文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学生在校活动时间,丰富活动内容,切实加强学生的体育文化修养、提高学生的身体健康水平,切实推进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阳光大课间”活动,以“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 为活动主题。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落实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一小时,促进全市“体育、艺术2+1”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真正为学生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基。

二、评比对象:全校各班学生

三、活动时间:2015年10月起各班实施阶段;11月进行全校阳光体育大课间督导、评估;12月1日,进行评比。

四、评比原则:

1. 全体性原则。大课间活动的开展做到面向全体学生,人人参与活动,个个都有喜爱项目,教师广泛参与,以音乐为背景串联活动全过程。时间为25-30分钟,达到全体健身、全员愉悦的目的。

2.科学性原则。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大课间活动的计划和内容。

3. 因地制宜原则。要因地制宜地安排大课间活动的内容,一般包括集合整队、集中活动(手语操、跑操、跳绳、足球等),整队回教室等环节。整个过程要环节紧凑、衔接流畅、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过程完整、运动量合理。

4.安全的原则。在大课间体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出必要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评比办法:

大课间活动采用现场评比,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

附件:

董塘中学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评比细则

 

                                仁化县董塘中学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