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杯”2015年江宁区第七届运动会
学生部初中男子组
秣陵片足球联赛
仲裁组:
高阳 张铭 孟金林
裁判组:
裁判长:孟金林
裁判员:各校教师
安全保障
各校校长、东善桥卫生院医务人员2-3名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2015年4-6月
二、主办单位:江宁区学生部初中男子组秣陵片
三、承办单位:秣陵中学 东善中学 禄口中学 铜山中学
谷里中学
四、参加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初中组男运动员12名。
2、各单位运动员必须是思想品德好,学习努力,身体健康,在籍在校学生。
3、年龄规定:初中组(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每场比赛时,须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学籍表,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全队比赛资格,全区通报批评。
5、比赛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及个人负责。
6、各队报名时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保险(意外伤害险和医疗险),且保险协议中需特别约定在本项目比赛期间有效。没有办理保险者,不得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初中男子组比赛为7人制,采用单循环制,小组片区赛第一名进入总决赛。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参照5人制足球比赛规则;
比赛用球:五号球。
场地规格:长42米、宽25米。
罚球区: 从球门柱内侧向外沿球门线量6米,以此为半径向场内各画一条四分之一圆与球门线相接成直角。两弧线的上部与一段长3.16米的线段相接,此直线与球门线平行。弧线与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即为罚球区。 罚球点: 从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垂直于球门线向场内量6米设置一个罚球点,该罚球点应在罚球区线上。
角球弧: 在比赛场地内,以距每个角25厘米为半径画一个四分之一圆。
球门:两门柱内侧之间的距离是3米,从横梁的下沿至地面的距离是2米
3、比赛时间:初中上下半场各25分钟,中场均休息10分钟。总决赛阶段若打成平局,则直接以点球决胜。
4、每场比赛前30分钟,各队教练员上交上场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每场比赛换人不限,但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5、比赛穿布面胶粒足球鞋。硬底大钉球鞋不准上场。各队必须准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单所填写相符,号码不符、无号、重号及号码不清者均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服装颜色与其他队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明显区别,场上队长必须佩戴6 厘米宽与上衣颜色必须有明显区别的袖标,比赛服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6、小组赛阶段的红、黄牌不再带入总决赛。
7、一张红牌、累积两张黄牌自然停赛一场。
8、比赛中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员判罚。弃权、罢赛者,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性质恶劣的行为,视情况追加处罚。
9 、比赛结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可上报仲裁组。
六、决定名次及计分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按0:3判罚,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以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的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场数、得失分率、总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片区比赛录取前三名,对获得名次的学校颁发奖牌或证书,同时命名为区级阳光足球学校,颁发奖牌并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2、获得名次的运动队,且没有出现任何问题的带队教练员将被评为年度优秀教练员。
八、竞赛日程表
学校编号:1 秣陵中学 2 东善中学 3 禄口中学 4 铜山中学
5 鼓励中学
对阵表
队伍
时间
地点
队伍
时间
地点
1-4
5月9日8:30
2
2-4
5月9日14:00
2
2-3
5月9日9:30
2
3-5
5月9日15:00
2
1-5
5月9日10:30
2
2
1-3
5月10日8:30
2
1-2
5月10日14:00
2
2-5
5月10日9:30
2
4-5
5月10日15:00
2
3-4
5月10日10:30
2
2
九、其他:
1.各校要为球队取队名、比赛口号,制作队旗。
2.比赛后,及时将比赛文字、图片上传学校网站。主办学校另传张铭科长,上传教育局网站。
3、主办学校准备裁判席(8桌6椅)、 运动员席(16椅)、简餐。
4、如有特殊情况比赛时间可协商更改
江宁区学生部初中男子组秣陵片组委会
2015年4月16日
足球比赛记录表
比赛日期: 组别场次 主裁: 助理裁判: 记录
球队名称
球队名称
姓名
号码
备注
姓名
号码
备注
球员名单
替补球员名单
上半场进球
上半场进球
下半场进球
下半场进球
黄牌
黄牌
红牌
红牌
总比分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