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中小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切实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及全国、省、市、区体育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现代健康理念,大力推进体育大课间活动,全面实施《学生体育健康标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阳光体育运动为载体、以体育运动为题材,在全掀起体育锻炼热潮,提高我校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锻炼和发展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的一代新人。
二、机构设置
1、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
顾 问:李谷娇
组 长:朱志明
副组长:罗彬
组 员:罗飞燕 张志明 钟 辉
下设“阳光体育活动”办公室,挂靠学校办公室,罗晓辉任“阳光体育活动”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阳光体育活动”工作的实施。
2、安全保障小组(负责学生安全工作)
组 长:钟 辉
组 员:全体班主任
3、技术指导组(负责各年级体育活动设计及活动指导工作)
组 长:罗晓辉
副组长:徐俊华 李会群
组 员:全体班主任
4、器材组(负责体育器材的购置及管理工作)
组 长:张志明
组 员:总务处全体人员
三、活动主题
以“学习使我进步、文化促我成长、运动让我健康”为主题、形式多样地、因地制宜地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四、活动要求
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平时有测试、年终有评比。
五、具体项目
1、制定项目:跳绳、25米往返跑、立定跳远、足球
2、自选项目:田径、游戏、腰鼓、球类、体育快乐员活动
六、活动原则
1、全员参与原则
无特殊情况,任何教师不得留学生在教室或办公室做其它事情。
2、每天一小时原则
每天的课间操、眼保健操、课间活动及下午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半小时以上。
3、课内外结合原则
做好家长宣传工作,采用家校联系方式,使全体教师、学生、家长行动起来,参与到这一全民健身活动中。
4、安全性原则
各班在设计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学生年龄因素,场地因素,制定出相适宜的活动计划,在选用器材时要注意安全,在带班活动时,带班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七、实施原则
1.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原则。既阳光体育运动应坚持育人的宗旨,遵循教育发展和体育运动规律,符合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学于乐,寓练于乐,避免成人化。
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全面性原则。既阳光体育运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全面提高,并形成在普及与提高的基础上良性发展的局面。
3.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自主自愿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原则。教师要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权和自主活动权,为学生营造一个自主讨论、组织、操作、交流和评价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4.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原则。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体育教学,教育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
5.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原则。配合体育课教学,保证学生每个学习日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计划,形成制度。大力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积极创建小学快乐体育园地,加强学生课余体育训练。通过广泛开展学生体育竞赛、主题鲜明的集体项目、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学生体育活动等,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6.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安全第一原则。要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实施内容(行事历)
第一阶段(2015年1月—6月)以体育项目跳绳运动为龙头的阳光体育运动,带领、帮助、和鼓励学生全员参与,积极参与,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培养和激发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并养成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
1.坚持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表,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和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和权利。
2、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积极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大课间体育活动做到“五定”,即定计划、定内容、定时间、定场地、定指导教师。
3.开足开齐体育课,其中小学1--4年级每周4节五年级每周3节、无体育课的当天安排一节体育活动课;同时要积极推进体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4.在全校普及“两操一活动”,即:眼保健操、学生系列广播体操、和大课间体育活动。
5.加强学校体育传统项目的建设。
第二阶段(2015年7月—10月)采取多种形式增进学生体质健康。
1.继续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认真执行体质健康测试报告制度,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2.坚持和完善体育科目测试工作。学校要将体育科目测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学生学生评价机制。
第三阶段(2015年10—12月)
1.结合本校特点,以市运动会、县运动会等运动项目的体育比赛为载体,学校根据实际条件,开展乒乓球、长跑特色体育运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展示体育锻炼成果。
2.继续抓好“教体结合”,利用现有体育设施,发挥体育教师专业特长,提高学生的体育运动技能和运动水平,促进学校课余体育训练。
九、实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性,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活跃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横幅、广告橱窗、会议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健康第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快乐生活一辈子”等口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全校教师、学生、家长深刻领会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媒体、大型体育活动等载体,广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果,从而营造有利于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3.因地制宜,制定规划。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是学校教育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要根据教育部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制定和落实实施方案,并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完善,形成特色。
4.强化培训,全员参与。今后要加大专(兼)职体育教师、班主任和有体育专项特长的科任教师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以满足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对师资的较高要求。教师为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辅导作为教师学年考核的一项内容。
5.加大投入,统筹资源。要把学校体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予以保障,并且做到随教育经费的增长同步增长。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建设和体育器材配备,完善学校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设施,为实施阳光体育运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同时,要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就地取材,改善活动设施。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教育资源,以满足学生掌握至少2个项目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的新要求,不断拓展课外体育活动空间。
十、具体安排
1、兴趣小组安排
项 目:跳绳
负责人:李会群
具体实施:组织有跳绳兴趣学生参加跳绳兴趣小组,每天至少用1小时时间安排跳绳兴趣小组学生参加活动。
项 目:兵兵球
负责人:杨 睿
具体实施:组织有兵兵球兴趣学生参加兵兵球兴趣小组,每天至少用1小时时间安排跳绳兴趣小组参加活动。
项 目:25米往返跑、立定跳远
负责人:黄丽梅
具体实施:组织有跑步兴趣、立定跳远兴趣学生参加兴趣小组,每天至少用1小时时间安排兴趣小组活动。
项 目:球类、游戏
负责人:徐俊华
具体实施:组织有球类、游戏兴趣学生参加兴趣小组,每天至少用1小时时间安排兴趣小组活动。
2、文体活动安排
文体活动内容:拔河、兵兵球、羽毛球、象棋、玩纸牌、围棋、击鼓传花、老鹰抓小鸡、丢手绢、过家家、跳皮筋、踢石子、羊角跳、跳绳、滚铁圈、抛石子、踢毽子等。
文体活动要求:每天文体活动时间至少用一小时时间安排上列活动,活动内容自选,负责人确保活动安全,学校领导进行巡查、督查、落实。
督查人、负责人安排:
督查人:李会群(一年级)
负责人:一年级1班:周婷 一年级2班:张丹娟 一年级3班:李亚东
督查人:徐军石:(二年级)
负责人:二年级1班:刘招香 二年级2班:蒋招明 二年级3班:官小婷
督查人:陈晓晶(三年级)
负责人:三年级1班:肖小银 三年级2班:何 菁 三年级3班:黄金华 三年级4班:张芳芳
督查人:杨锐(四年级)
负责人:四年级1班:张 芬 四年级2班:徐真伟 四年级3班:叶 芳 四年级4班:朱玉婷
督查人:罗晓辉(五年级)
五年级1班:沈 婧 五年级2班:陈晓晶 五年级3班:何梦玲 五年级4班:杨 锐 五年级5班:肖 敏 五年级6班:朱细芬
五年级7班:黄美玲 五年级8班:朱娓丽
督查人:黄常伟(六年级)
六年级1班:朱星梦 六年级2班:罗凯燕 六年级3班:曾婷
总督查人:朱志明、罗飞燕、罗彬、张志明、钟辉
十一、活动器材
活动器材以学校购置为主
十二、活动保障
1、各年级在每学期第二周制定年级的活动计划,上报教导处备案;
2、做好对全校教师,全体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宣传工作,重视“阳光体育活动”,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
3、每年6月、11月中旬学校组织一次活动成果展示,进行评比;
4、凡未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班级和个人,不得评优评先。
文明镇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