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团中学阳光体育足球班级联赛活动方案

为推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足球工作的深入开展,培养学生的运动兴趣,培养团结协作和拼搏精神,广泛组织开展校园内的足球比赛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学生体质;培养我校足球运动后

五团中学阳光体育足球班级联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师市颁发《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足球工作的深入开展,培养学生的运动兴趣,培养团结协作和拼搏精神,广泛组织开展校园内的足球比赛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学生体质;培养我校足球运动后备人才,提高我校整体足球运动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校园足球联赛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张献忠   姜海龙

   副组长:胡永红  宋卫芳 王勇  范荣玲  

   组员:张红曼  宋莲   袁书华  王红  五至八年级组组长和体育教师

2、实施小组组长:胡永红  张红曼  宋莲  袁书华  王红

3、组员:谢维昌 高泽文  乔志忠  汤文立  阿不都热西提 熊伟 曹静 马德胜

4、具体分工:

(1)宣传组:由德育处组成。

负责人:袁书华  王红  何峰荣  钟跃芳

主要任务:前期向家长宣传足球比赛服装和器材的准备工作;比赛摄影等工作。

(2)竞赛组:由教务处和体育组组成。

负责人:张红曼  宋莲   谢维昌  熊伟

主要任务:教务处负责协调足球联赛的各项工作,负责本次活动的参赛组织、负责总结表彰、奖状奖品的准备工作;体育组负责竞赛的编排、裁判员的培训、安排,体育器材的安排、比赛场地的整理、赛况结果展示等工作。

(3)裁判组:体育组、部分教师及学生

比赛编排:体育组

场地器材:高泽文、熊伟

(4)后勤组:由后勤组、安全办、卫生室组成。

(负责人:雷晓云、高远、秦丽)

主要任务:学生的食宿、安全保卫、卫生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实施过程: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10月-2015年12月);成立阳光体育足球联赛工作组,明确领导职责;向学生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向家长宣传准备比赛器材与服装;各班组建班级足球队。

第二阶段(2016年2月底-2016年3月底)各班级进行足球比赛,及时上报赛况。

第三阶段(2016年4月)进行阳光体育足球联赛活动总结。

四、比赛办法:

1、足球联赛安排:五、六年级足球联赛采用每班8人制,男女混合(每班不少于3个女生),循环赛制,以比赛总积分确定联赛名次。七至八年级足球联赛采用每班8人制,男、女各为一队,循环赛制,以比赛总积分确定联赛名次。

2、以上各年级成立班级足球队,各队的教练由各班主任担任。

     3、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出版的《足球竞赛规则》。

五、比赛时间:2015年3月——4月

小学:每天下午第三节课和体育课时间进行比赛;

中学:下午第四节课和体育课进行比赛

六:比赛地点:学校足球场(南、北两个足球场地,小学在南边场地,中学在北边场地)

六、比赛注意事项

1、时间规定

(1)、小学五、六年级比赛时间全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中学七至八年级比赛时间全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2)、每场比赛各参赛队必须提前10分钟到比赛场地做好准备活动,各比赛班级队长应在规定的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记录台签到并填写上场队员名单和替补队员名单。

2、装备规定

(1)、比赛队员不得佩戴危及危险物品,比赛队员只能穿足球鞋或运动鞋,禁止穿任何硬钉球鞋,不符合上述规定者,将不允许上场。

2)、每队队员尽可能穿着颜色统一的服装,守门员服装应跟场上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如:一班穿浅色衣服,二班穿深色衣服。每位参赛队员衣服后有编写的号号码,号码顺序由小到大,替补队员号码在后面。

3、队员人数

1)、每队场上队员不多于8名,其中有1名守门员替补:可按规则换人,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由记录台向裁判示意换人,然后从中线处进场,且必须先下后上,即:离场队员完全跨出边线后,替补队员才能上场,在比赛停止时,场上任何队员可以跟守门员互换位置,但必须要提前通知裁判员。

4、判罚细则、计胜方法:

进球得分:

1)、球整体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均为攻方胜一球。

2)、小组赛每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局点球决胜,胜队2分,负队1分,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小组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根据相互间胜负关系,胜者列前;如净胜球相等,进球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出线名额。

3)在比赛过程中因不服从裁判判决,故意中断比赛,时间超过5分钟即为罢赛,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4)运动员和服务人员无论在比赛时或比赛前后,在场内或场外,如有殴打辱骂裁判员、对方运动员、服务人员、观众等恶劣行为,应当即停止比赛,取消该队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七、奖励办法:

本次校园足球联赛每个组别奖前三名,另设最佳射手奖。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