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岩镇中心学校班级足球联赛方案

为推动学校足球运动的开展

雅安市雨城区对岩镇中心学校

阳光体育校园足球班级联赛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09]54号)和《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全国校园阳光体育足球班级联赛的通知》(阳光办【2015】005号)文件精神要求

为了推动我校足球项目学校建设和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

经雅安市雨城区对岩镇中心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生体质

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

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

建立和完善校内足球联赛

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工作方针 
   按《雅安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

我校作为教育部青少年校园足球项目学校

必须试点启动校园足球联赛活动.学校将充分利用现有条件

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逐步形成和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及联赛制度

为全国校园足球联赛活动开展予以有力配合. 

三、活动理念

1、以球育德:促进学生良好的品质的形成。使队员们养成遵守行为规范、积极向上、团结合作、相互帮助的良好品质。队员们在快乐的足球活动中,快乐参与、快乐体验、快乐成长。

2、以球健体: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使学生的动作协调能力、反应能力以及身体素质都有明显提高,学生的身体形态、生理机能等得到了很好的发展。

3、以球促智:促进学生学科成绩的提高。使学生在足球运动中养成的良好的意志品质更能促进其智育的良好发展,实现学生全面素质的提升。

四、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校园足球联赛工作的领导

经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

成立学校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富强(校长)全面负责联赛工作 
副组长:曾云(书记)负责纪律部、宣传部、后勤部、资料档案部
        罗玉孝(副校长)负责协调部、联赛部、 科研部
办公室:杨开富、岑斌、 张正东、卢建明、罗亚莉、刘霞、李昌友

领队:各联赛班级班主任

教练:各班自行安排或聘请并上报协调部
五、职责分工 
(一)协调部:负责人-杨开富:负责组织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活动比赛期间运动员、裁判员和领队的课程;负责参赛运动员登记管理;负责足球教学落实到体育课堂教学中. 
(二)联赛部:负责人-岑斌 负责制定学校联赛赛程和裁判员、运动员组织培训工作. 
(三)纪律部:负责人-张正东 负责联赛期间出现的纪律方面的所有问题. 
(四)后勤部:负责人-卢建明 负责负责器材和装备购置,帮助各运动队采购装备。 
(五)宣传部:负责人-罗亚莉 负责帮助各领队网络上报和学校联赛的宣传报道。

(六)科研部:负责人-刘霞 负责选择与学校实际相结合的课题,组织课题组研究。

(七)资料档案部:负责人-李昌友 负责收集档案资料进行归档。 

(八)领队:负责本班队伍组建、装备配备和比赛组织。

(九)教练:负责各运动队的训练
六、校内足球联赛组织方案 
(一)每学年度第一学期赛季

全校分五个组别:小学3-4年级组、小学5-6年级组、初中一年级组、初中二年级组、初中三年级组举办班级间联赛

赛制采取7人制

小组循环以增加比赛场次

此赛分上、下半时

各15分钟

中场休息五分钟。

时间安排:周一:3:50-4:30   小学3-4年级组

      周二:3:50-4:30   初中一年级组

      周三:3:00-3:40   初中二年级组

            3:50-4:30   初中三年级组

      周四:3:50-4:30   小学5-6年级组

联赛于10月开始启动

至12月结束. 
(二)每学年度第二学期赛季

以组建小学男子校队和中学男子校队为主参加各级比赛,校内联赛每周安排各年级组冠亚军一场比赛.联赛于3月开始启动

至7月结束. 

(三)暑期安排校队训练二周。
七、活动的目标要求 
  (一)组织足球训练的教师参加相关培训

强化专业素质.

  (二)足球教学在教学内容中的比例逐渐加大,每周体育课至少安排一节足球教学课. (三)保证学生每周有不少于2节课足球活动时间。 (四)定期组织班级间的足球比赛. 
(五)组队参加市、区级足球联赛

力争队伍取得好成绩

同时培养出一批有特质的球员. 
八、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作为项目学校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教育部和各级政府下拨的校园足球活动专款;此外努力通过其它渠道开发市场资源. 
(二)经费管理 
1、建立独立的账目

确保专款专用.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规定. 
(三)经费用途 
用于校内联赛组织、器材和装备购置、学校场地维修保养、教师的培训、宣传推广、办事机构工作运转和奖励等.
九、鼓励和奖励政策 
1、提供教师参加各级培训的机会

在学校评聘职称时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之一. 
2、对于在校园足球活动中贡献突出的教师、学生、班主任及其它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3、各班级代表队均发放组织奖和,优胜队同时发放优胜奖。
九、本方案于二0一五年十月起试行

其它相关方案及补充规定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另行制定并适时下发.


                       雅安市雨城区对岩镇中心学校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