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教职工足球俱乐部的管理,促进俱乐部工作的开展,使俱乐部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工会和体卫艺处是分管俱乐部工作的具体部门,代表学校对俱乐部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监督、检查。
第二条 俱乐部将为教职工坚持长期体育实践提供稳定的场所与必备的条件。
第三条俱乐都将促进教职工运动技术水平、教学训练、竞赛等方面的自我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的提高,以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是我校体育教学的补充与延伸。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愿参加俱乐部活动。
第五条 俱乐部为不收费课外活动,会员不交纳费用。
第六条 会员必须遵守学校有关俱乐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七条 会员有权对所在俱乐部实施监督,如发现问题,可向主管部门及时反映。
第三章 教练员的聘用及职责
第八条 俱乐部的教练员可由教工会和体艺卫处选派忠诚体育事业,有高度责任心的学校教师担任。
第九条 俱乐部的教练根据需要也可外聘专业教师。
第十条 教练员要对俱乐部的活动进行科学的管理。
第十一条 教练员要制定完整的活动计划,并全面的执行。
第十二条 教练员应将素质教育贯彻于俱乐部的日常活动之中。
第十三条 教练员有义务对会员违反俱乐部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
第十四条 教练员应认真遵守俱乐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服从主管部门的领导
第十五条 教练员有义务听取会员对俱乐部的意见,并反馈到主管部门,促进俱乐部的发展。
第四章 俱乐部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俱乐部原则上为体育运动项目的自发性课外活动组织,面向全校教职工。教职工参加俱乐部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学年。
第十七条 俱乐部活动时间原则上利用双休日和下午放学后及活动课
第十八条 为加强统一管理,教工会和体艺卫处印制了会员证,此证只证明为俱乐部会员,不作它用。
第十九条 教职工通过提交申请,教练认可方可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第二十条 俱乐部要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定期对会员进行考核,并上报体艺卫处审查备案。无注册者,不予以考核 。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要加强自身管理,制定详细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使用教学场馆,须事先提出计划,由体艺卫处统一进行协调安排。
第二十三条 我校目前场地有限,俱乐部的活动不得冲击正常的教学训练。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检查监督工作由教工会和体艺卫处及学校体育组进行。
第二十五条 考试周的前一周,各俱乐部应停止一切活动,以保证学生进行正常的考试。
第二十六条 每年度学校将举行优秀教练、优秀俱乐部会员评选活动,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评选办法待定。
中国教育工会四川省平昌县第二中学委员会
四川省平昌县第二中学体卫艺处
二0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