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度卧龙寺小学校园足球 “联盟杯”班级联赛秩序册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6年11月21日—2017年6月30日,在学校操场举办。

二、参赛单位与比赛小组:

1、一年级至六年级,以班级为单位参赛。

2、比赛分三个组:低年级组(一、二年级),中年级组(三、四年级),高年级组(五、六年级)。

三、参加办法和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学生,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身体健康者。

2、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小学生守则。

四、竞赛办法:

1、低年级组(一、二年级):足球运球过杆和射门。

2、比赛采用中国足球协会申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3、比赛采用赛制:

淘汰制,比赛在法定时间内打平,即互射点球决胜负,不打延长期。

4、比赛采用五人制。除低年级组外,中、高年级全场比赛30分钟,每半场1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每场比赛替换队员不限。

5、比赛用球4号球。

6、红黄牌累计生效(第一阶段红黄牌带入第二阶段)。一张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累计二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7、运动员必须在班主任带领下参加比赛。

8、弃权,除特殊原因外,凡延误开赛时间10分钟的队,作弃权论处,判对方3 :0胜。按比赛安排,弃权一场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9、罢赛,比赛中若某队不服从裁判的判罚,中断比赛超过5分钟即为罢赛,判对方3:0胜,如果在此之前对方进球数已超过3:0,则按最高比分计。罢赛一场,取消所有成绩。

10、比赛时一切服从裁判指挥。如遇到异议,可由本队队长向裁判提出。严禁比赛时打架、斗殴、起哄,漫骂、侮辱对方球员、裁判、观众。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当执裁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黄牌,红牌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本队的参赛资格,并交学校处理。

11、观众队伍在篮球场边,班主任跟班。班主任未到比赛场地,视为该班级弃权。每场比赛结束后,胜队班级负责清理场地卫生。

五、奖励:

1、赛季结束,评出一支文明竞赛队颁发证书。

2、设立“优秀运动员奖”、“优秀射手奖”、“优秀守门员奖”、“优秀班主任奖”及“优秀裁判员奖”,对获奖运动员、班主任、裁判员颁发证书奖励。

3、表现优异的运动员可直接选拔至校队。

五、裁判员:苏花丽、薛辉、窦建刚

六、报名时间:

1、各单位请于2016年11月20日前报名,报名必须把本单位参赛队员的名字,以电子稿的形式,报至苏老师处。

2、裁判会议另行通知。

七、服装规定:

1、比赛服装由学校提供,一场比赛结束立即归还。

2、比赛必须穿布面胶鞋(平底、胶粒底均可),和足球长袜,必须佩带护腿板放可参赛。

3、运动员一律不可佩带任何饰物(各种挂件)和眼镜上场比赛。

八、本规定解释权属学校,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金台区卧龙寺小学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运动员守则

 

1、          遵守纪律,诚实守信。

2、          遵守本次比赛竞赛规则,服从学校的各项活动安排,尊重裁判。

3、          身体健康,能正常自主参加本次比赛。

4、          加强安全保护意识,严防意外伤害。

5、          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胜不骄,败不馁,尊重对方,尊重观众。

6、          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守秩序、守纪律。

7、          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反对个人英雄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