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第一中学足球队管理章程
一.总则
1.此队规为户县一中学校足球队队规。
2.此队规为户县一中足球活动小组统一制定并实行。
二.入队规则
1.队员必须是户县一中学校在校生
2.队员必须热爱足球,身体健康,无特殊病例,遵守学校及班级规定,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良好,有一定的足球运动基础,能坚持参加训练。
3.队员由校足球队教练通过训练、比赛活动中选拔。
三.球队宗旨
强身健体,丰富生活,情感交流,快乐足球。
四.球队目的
为学校热爱足球的同学提供活动的空间平台,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提高足球技战术水平,使球队健康、稳定的发展。
五.队员守则
1.队员必须以学校为中心,热爱集体,热爱球队,树立足球队的积极进取、奋勇拚搏的形象。
2.队员应以球队的建设和利益为准则,团结互助,做到品德与球技共同进步。
3. 球队队员之间一律平等,不得因球技水平、个人背景等因素歧视队友,指责队友,球队成员之间不得拉帮接派,打架斗殴。队员之间应互相关爱,友好相处。
六.训练、比赛守则
1.如无特殊情况每周训练三次,训练时间为当日课外活动。
2.每次训练之前,队员必须提前提前10分钟到场,如临时有事不能到场必须提前请假。
3.对待任何训练、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比赛中积极进取、奋勇拚搏,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
4.训练、比赛中任何队员必须进行热身活动。尽量避免身体伤害。
5.训练、比赛中如有受伤,应立即停止比赛,帮助受伤同学接受治疗 。
6.替补队员要有良好的心态和行动,积极热身,随时准备替换上场。
七.处罚规则
(一) 迟到、缺席处罚
1.训练时,不允许迟到。累计迟到2次者,教练口头警告,累计迟到3次者,只允许在球队跟随训练,并停止一切比赛。 累计迟到4次者,开除出队。
2.对任何旷训、罢训、旷赛、罢赛队员: 第一次实行严重警告,并停训1场,并做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开除出队。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给教练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4.训练结束,收回器材和个人物品的整理要迅速,不得在操场逗留,尽快回到班级进行文化课学习。
(二)关于比赛
1.比赛听从教练及场上队长指挥,遵守比赛纪律,禁止恶意犯规或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发生,违者停赛一场。
2.首发阵容以注册队员、经常参加球队比赛、按时到场训练比赛顺序为原则,一般队员、新队员作为替补。原则上球队比赛阵容由教练、队长安排,球队没有绝对主力与替补之分,任何队员都应做好替补准备。
3.球队比赛时队员需提前十分钟到场,针对比赛指定首发阵容、安排技战术打法、进行赛前热身与准备活动。比赛过程中,队长有权对人员进行调换,应遵守队长的安排。比赛结束后,队内总结完毕方可离开。
4.比赛结束前不得离开球队,若需提前离开,应向领队或教练请假,违者停赛一场,屡教不改者劝其离队。
六、其他处罚
1.对违反校规校纪、违反球队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声誉者,一律开除。
2.对殴打、谩骂、侮辱他人者等品行不端,视情况而定,处以停训3场或以上到开除出队的处罚。
3.对不听从教练指挥、擅自行动者,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停训、停赛、开除出队处罚。
4.学习成绩显著下降,经一段时间整改后不明显提升的自动离队。直至成绩进步方可再次参加训练 。
5.连续3次,累计5次不参加球队义务劳动或有益活动者,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停训、停赛、开除出队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