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培养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效增进学生身体健康。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寄宿学生早操活动方案如下:
一、晨练时间和形式
1、每周二至周五早6:40至7:00为寄宿学生早操时间。
2、每天活动班主任和值日教师组织,以跑步或广播体操为主,也可适时的开展丰富一些多彩的体育活动。
二、场地
运动场
三、跑步路线或早操地点
田径运动场
四、晨练考勤
1.寄宿学生不得无故缺勤,不能晨练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
2.学校对寄宿学生早操出勤情况进行考勤,学校领导不定期对学校早操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学生早操无故迟到、缺勤相应的扣除班级管理分。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学校早操工作校领导总负责,班主任和值日教师是第一责任人。
2.跑步训练必须按照学校指定线路进行,不得中途提前解散或抄近路跑回解散地点;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在学校操场进行。
3.寄宿学生早操(在校期间)每周二至周五必须坚持,特殊天气(如雨雪天)晨练活动暂停(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4.值日教师要按时出勤,履行岗位职责,提前到达出操场地参与管理。
体艺组
2016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