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运会实施方案

汝城五中2016年下学期校运会实施方案

一、主办单位:汝城五中

 

二、比赛时间:2016年11月30日—12日01日

 

  三、比赛地点:汝城五中田径运动场举行

 

四、参加单位:汝城五中各教学班

 

五、竞赛分组

比赛按年级分成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3个大组进行,各组以教学班组队参赛。

 

六、竞赛项目

100M、200M、400M、800M、1500M、3×100M接力(男队)、3×400M接力(女队)、立定跳远、单级跳远、三级跳远

 

七、运动员条件及资格审查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品德好,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本班学生,方可允许报名参加比赛。

2、为端正赛风,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比赛资格和奖励名次,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班级责任,并扣除其班团体总分10分。

3、参赛的运动员必须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并将学籍表统一由学校打印出来作为参赛证使用。

4、各班班主任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并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

4、凡报名参赛队员不得无故弃权,否则按弃权一人次扣除团体总分2分处理。

 

八、报名办法

1、班主任领取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后,按竞赛规程要求组织本班学生报名,并对参赛学生进行身体健康情况了解,签字确认后上交一份到教务处。

2、各班男/女每项最多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3、凡未报满项目的班级,每少报一项目扣除团体总分5分处理

 

九、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凡有预赛及决赛的项目,按预赛成绩录取前8名参加决赛。其它决赛的项目,按成绩排列名次,如遇单项的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

3、比赛项目的器材由学校提供。

4、只有1人报名的项目,不进行比赛,由编排组通知参赛班级更改报名项目。

5、凡是报名参加本次运动会比赛的全体运动员,持学校统一下发的学籍表作为参赛证参加检录和比赛。

 

十、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一)个人:各年级组各单项比赛均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集体项目及接力项目双倍计分。

(二)团体总分

1、本次校运会各班级团体总分100分的基础分。

2、团体总分按年级取各年级前3名,优秀组织奖1名。

(三)、计分办法

(1)团体总分计算是以积分多者列前,如积分相同,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再出现相同的,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如此类推。

(2)破年级记录加计5分,破校最高记录或达该项“国家三级运动员”加计7分(不重复计分)奖励现金10元。

(3)凡是破一项县中小学生运动会成绩纪录者奖励100元,另加班级团体总分10分。

   (4)凡是有一项达国家二级运动员的奖励200元,另加班级团体总分10分。

 

十一、奖励办法

1、个人:获得各年级组各单项前6名者颁发奖状和奖励。

2、团体:获得各年级组团体总分前3名和优秀组织奖者颁发奖状1份另加奖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80元;第三名260元;优秀组织奖:200元)。

 

十二、经费

(一)参赛班级经费自理。

(二)大会裁判、工作人员、场地器材费由学校单位负责。

 

十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机构,负责运动会组织工作。

(二)裁判工作由部分教师及学生担任。

(三)场地器材体艺组负责。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