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同心县第一小学校园足球联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足球工作的深入开展,培养学生的运动兴趣,培养团结协作和拼搏精神,广泛组织开展校园内的足球比赛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学生体质;培养我校足球运动后备人才,提高我校整体足球运动水平。
二、工作方针
依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开展校园足球工作的精神,以我校申报全国首批校园足球试点学校为契机,在全校掀起足球运动热潮,充分发挥各年级的足球运动优势,积极投入选拔和推选热爱足球运动的学生,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校园足球联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宪英
副组长:马光雄 、张春茂
组员:马兴明、周小琴、马自江、马召、陈伟林、各年级组长
2、实施小组
组长:马光雄
副组长:马召
组员:马召、陈伟林、汪晓萍、马正忠、马德俊
(1)宣传组:由政教处和少先队部组成。(负责人:马自江)
主要任务:协调足球联赛的各项工作,负责本次活动的参赛组织、宣传教育、比赛摄影和总结表彰等工作。
(2)竞赛组:由教导处和体育组组成。(负责人:马光雄、陈伟林、马昭)
主要任务:教导处负责工作安排,体育组负责竞赛的编排、裁判员的培训、安排,体育器材的安排、比赛场地的整理、等工作。
(3)裁判组:体育组部分教师及学生具体分工
比赛编排:体育组
场地器材:汪晓萍、马正忠、马德俊
(4)后勤组:负责人:马兴明
组员:马建萍、王晓芳、金雪莲。
主要任务:负责奖状奖品、卫生救护
(5)安全保卫组。丁永军、马德俊。
主要任务:负责校园比赛期间的安全。
四、比赛时间
10月21日——11月21日(每天早晨7:30开赛、下午4:30进行比赛)
五、比赛地点:
学校足球场
六、参赛对象:
五年级(男子组、女子组)
七、比赛办法及判罚细则
1、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联赛采用循环赛制,以比赛总积分确定联赛名次。
3、进球得分:球整体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均为攻方胜一球。
4、每队胜一场记3分,负一场记0分。
5、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下列办法决出名次。
(1)相互间比赛的胜负,胜者名次列前。
(2)如上述各项仍相等,则依次按照各年级单循环所有比赛场次中的净胜球、进球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3)如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八、比赛注意事项
(一)、时间规定
1、比赛时间全场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2分钟。
2、各队队长应在规定的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记录台签到并填写登记表,如8:00开始比赛的,则双方队长应在7:50签到并填写登记表。
3、当比赛开始5分钟未上场的球队则被视为自动弃权,判对方3:0获胜,如8:00开始比赛的,则任何一方8:05仍未到场,则按上述规则处理,如双方均违反上述规定,则取消双方的比赛资格。
4、比赛过程中不设暂停申请。
( 二)、安全及装备
1、训练期间各班主任要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训练平安顺利进行。各班主任要认真核查学生的人意外伤害保险,凡没买保险的学生一律不能参加,核查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凡有病的学生一律不能参加。
2、比赛双方不得佩戴危及双方的危险物品,比赛双方只能穿足球鞋、运动鞋,禁止穿任何皮质鞋(硬钉球鞋),不符合上述规定者,将不允许上场。
3、每队尽可能统一比赛服装,如无统一服装,应统一颜色的深浅或同为深色或同为浅色,守门员服装应跟场上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一班穿浅色衣服,二班穿深色衣服。
4、各队队长佩戴队长袖标。
(三)、队员人数
1、每队场上队员不多于7名,其中有1名守门员
替补:可按规则换人,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由记录台向裁判示意换人,然后从中线处进场,且必须先下后上,即:离场队员完全跨出边线后,替补队员才能上场,在比赛停止时,场上任何队员可以跟守门员互换位置,但必须要提前通知裁判员。
(四)其他事项
1、比赛期间,班主任必须亲自到场组织本班队员文明参赛,同时组织好本班学生观赛时的纪律、卫生、放学秩序。
2、各年级成立班级足球队(男子、女子各一队),各队的教练由各班主担任,并于3月10日前将报名表上传给体育组陈伟林老师
九、奖励办法:
1、团体奖:
校园足球联赛每个组别奖前三名,分别设一、二、三等奖;精神文明奖1个。
2、个人奖:
各组别设最佳射手奖1名,最佳守门员1名,最佳运动员每队1名。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同心县第一小学
2016.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