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舟坝学校2017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上报数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顺利实施,努力使广大学生得到健康成长,根据2017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方案的通知,促进我校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不断纠正和改变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使学生拥有健康、端庄、秀美的体魄姿态和健全的人格。将“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在育人教育中的独特作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体制健康测试组
(一)、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玻
副组长:彭光凌 张敏
成 员:杨丁 张再文 胡洪根 王益 夏涛 叶军 刘福贵 陈红丽 莫海 王敏 王模 王丽娜 田果 杜艳霞 谭建强 徐溪玲 刘岗
(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组
组 长:陈红丽
成 员:杨丁 张再文 胡洪根 王益 夏涛 叶军 刘福贵 莫海 王敏 王模 王丽娜 田果 杜艳霞 谭建强 徐溪玲 刘岗
数据录入组
陈红丽
二、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17年9月2日—10日)
宣传发动,让学生了解测试的重要性,由沐川县舟坝学校实施《标准》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组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第二阶段:(2017年9月11日—10月10日)
进行测试工作,做好记录并填好纸质档案,由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组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第三阶段:(2017年10月11日—11月30日)
测试数据统计及上传工作,由数据录入组负责具体工作。
三、测试工作具体要求
(一)、测试前要做好器材、宣传动员,提高测试时间的利用率,保证测试效果。
(二)、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的测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三)、测试一般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测试过程中必须保证秩序正常,测试数据和记录要准确无误,测试、记录、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在测试结果上签字。具体测试工作在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体育组负责组织测试;各班主任负责组织教育、督促检查;校医负责现场医务监督和指导。
(四)、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由体育组妥善保存,专人负责收集、保存成绩登记表和统计资料,并归入学校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测试项目成绩,由体育组汇总,并按照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
(五)、学生测试项目的测试值记录、得分、评定等级确因客观有误需修改时,应由学生向体育组书面申请,经相关测试教师、测试组总负责人、主管领导核实签字后予以修改。
(六)、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以便指导学生科学、合理的锻炼。
(七)、体育组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总结带有规律性的经验,要对本校的测试数据和评定等级进行统计分析,上报学校为学生体育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四、器材设备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配备体育锻炼器材、设备和测试器材设备,以保证安全需要,达到锻炼目的。实施《标准》必须配备测试器材,选用的器材必须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达到测试要求的合格产品。为保证测试数据准确性,加强对测试人员和数据管理人员的培训,严格测试要求,规范测试方法,严明测试纪律,确保测试数据真实地反映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五、经费落实
学校在经费支出中保证一定比例用于《标准》实施工作所需的管理工作费、宣传活动费、设备设施的购置与维护等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标准》的组织、测试、补测和统计工作,均安排在单独时间进行。
六、检查和监督
学校《标准》领导小组对实施《标准》的情况检查和监督,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通过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分。
本实施细则由“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沐川县舟坝学校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