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郴州市三中跑操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2017年郴州市三中跑操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磨练青少年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提高青少年耐力素质水平,再次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新高潮。

二、   组织机构

为保证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顺利实施,我校决定成立学

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

   长:张家贵(校长 )  宁洁(书记)

副组长:罗济(工会主席)  李志鹏(副校长)

成 员:彭坚文(德育副校长)  张志勇(教学副校长) 

林  民(后勤副校长)  吴腾飞(体艺处主任)  

赵波(政务处主任)赵勤(体艺处副主任)

扶芙蓉(体育教研组长)谭良丽(学校校医)

三、   活动时间

2017年2——12月底

四、   参加对象

全校各年级所有身体健康适合长跑的学

五、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

六、活动要求

1、每天跑操距离基数为:不少于800米。每天早晨或课间操或文体活动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完成跑步规定基数。由政务处牵头,体艺处配合,对各班进行考勤;各负责人做好每日长跑活动情况记录。

2、强调在跑步过程中由班主任领跑,学生严禁推拉、追赶、拥挤,要有秩序进行。长跑前要活动关节,跑步结束后教育学生不能立即坐下、躺下,要进行整理活动。

3、对有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了解清楚,不能参加的,要及时上报政务处进行登记,并妥善安排,严禁不管学生身体情况强行规定,一切以安全为重。

4、场地安排:见后面附图。

5、体育教师由教研组长负责,安排到位配合各年级组。

七、节假日和寒假期间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

 

 

 

                                   郴州市三中体艺处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