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三十一中小学校“新苗杯”
校园足球班级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主办单位:攀枝花市第三十一中小学校
比赛地点:攀枝花市第三十一中小学校足球场
比赛时间:2018年3-6月
指导思想:
根据攀西教体体【2017】2号提出“贯彻落实三级校园足球联赛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区校园足球的蓬勃发展,选拔、培养优秀足球后备人才”的指示精神,为普及和推动我校足球运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气氛,增进友谊,加强各班级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足球竞技水平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增强学生体质,培养他们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品质,将我校体教结合共育后备人才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经校领导批准,由学校主办,体育组承办,举办2018年“新苗杯” 班级足球赛。
2018年攀枝花市第三十一中小学校
“新苗杯”校园足球 班级足球赛组织委员会
主任:李含东
副主任:吕显康 苟秀英 银丽 杨敢 徐俊生
委 员:吴国强 王伟浩 雷立峰 姜海波 各班主任
裁判长:姜海波 雷立峰
裁判员:姜海波 雷立峰 吴国强 王伟浩 周廷华
李武波 盛 菊 农 晶 潘劲松 薛小锐 马文超 谭显坤 段帝森 王帅群 刘银萍
工作人员:杨勇
球队指导老师:全校体育教师
攀枝花市第三十一中小学校“新苗杯”
校园足球班级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目的:
为普及和推动我校足球运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气氛,增进友谊,加强各班级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足球竞技水平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增强学生体质,培养他们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品质,。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1)时 间:3月至6月
(2)比赛地点:学校足球场。
四、报名方法:
(1)4-8以班级为单位报名参赛,每班男女各一队,七、八年级男队可报16人,四五六年级男队、四五六七八年级女队可报12人。3年级男女混合队各班报1队,可报14人。
(2)参加队员必须是在籍学生,所有参赛学生必须是身体健康且无特殊体质。
(3)请各班于3月8日前将报名单交至体育组雷立峰、姜海波老师处,未按时上交班级按弃权处理。
五、竞赛方法:
7、8年级男队采用8人制足球比赛规则,4-6年级男队、4-8年级女队采用5人制足球比赛规则。3年级采用8人制混合比赛(4男4女)。
(1)比赛采用单循环的办法。各队每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一场得1分,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根据相互间胜负关系,胜者列前;如净胜球相等,进球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出线名额。
(3)比赛:8人制时间为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 “5”人制时间为20分钟(上下半场个10分钟),每场比赛每队替补人数为5人。中场休息5分钟。
(4)各队参赛时要统一服装。
(5)每场比赛各参赛队必须提前10分钟到比赛场地做好准备活动,并须填写上场队员名单和替补队员名单。
(6)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出版的《足球竞赛规则》。
六、奖励办法:
(1)获得前四名的班级发给“新苗”足球班级奖状。
(2)各年级评选最佳男女球员各一名,最佳射手各一名。
(3)评选校级足球小明星若干名。
七、比赛纪律及有关规定:
(1)凡超过规定的开球时间10分钟不到的球队,以弃权论处,判对方队以3∶0获胜。
(2)本次比赛使用红黄牌,得到1张红牌或累计2张黄牌停赛一场。
(3)在比赛过程中因不服从裁判判决,故意中断比赛,时间超过5分钟即为罢赛,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4)运动员和服务人员无论在比赛时或比赛前后,在场内或场外,如有殴打辱骂裁判员、对方运动员、服务人员、观众等恶劣行为,应当即停止比赛,取消该队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5)本赛事裁判员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参赛运动员、服务人员所作出的处罚为最终决定,各队必须遵守。
(6)观众队伍在跑道,班主任跟班。班主任未到比赛场地,视为该班级弃权。每场比赛结束后,胜队班级负责清理场地卫生。
攀枝花市第三十一中小学校
2018年3月
“新苗杯”校园足球班级比赛报名单
队名(以班级小组建设定的名字作为本班队名): 教练(班主任为教练):
男队 | 女队 | ||||
号码 | 姓名 | 号码 | 姓名 | ||
队长 | 队长 | ||||
队员 | 队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