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学院“阳光体育”活动的号召,使我系广大同学养成“起早床,出早操,勤锻炼,强体魄,炼意志,成大才”的良好习惯,有效推进学风建设,促进大学生发展成长,按照学校要求并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决定将于本学期第二周组织2013级新生出早操,具体安排如下:
一、 活动时间和场地安排
参与对象:2013级全体新生
早操时间: 每天早晨6:10—7:20
(放假和特殊天气情况除外)
活动场地:学校田径场
二、 早操内容
由系部管理部门组织新生同学进行体育活动,如篮球,羽毛球,毽球,跑步以及其它竞技类体育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及工作分工见附页)
三、 早操要求
1、早操形式以班级为单位由助理辅导员配合系部的统一管理;
2、每天早操由助理辅导员点名,并把出席情况向负责的辅导员
上报。点名时间为6:10分准时开始。
3、无故迟到、早退一次给予扣德育分2分并纳入期末综合素质
测评成绩,3次及以上取消该生全年评优考核资格。
4、旷操1—4次的同学将分别给与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
系内记过处分,并在本年内取消其团员、干部推优及党员发
展资格。
5、严禁早操期间擅自离开班级或煽动同学集体早退,若发现有
类似情况,将对煽动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6、早操期间,必须服从辅导员及学生干部的安排,早操过程中
如有态度不端正、参与不积极或顶撞老师者,将视其情节严
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并取消当学年一切评奖评优
资格。
7、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早操、跑步,应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 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经准假后,填写假条,方可不出操,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全者均按旷操处理。
8、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如有违反早操规定者,视情节在原处分基础上给与相应处分。学生会检查早操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停职反省直至开除学生会处分。
9、希望广大同学对点名考勤工作进行支持和监督,如有发现有
徇私舞弊者及时举报。
四、早操注意事项
1、早操期间严格按照要求在安全区域内进行活动,不得私自采取活动,如与之相悖出现财产和人身安全责任自负。
2、特殊疾病的同学不能参加早操需提前向辅导员提出申请请假,如有相瞒,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3、在早操期间全体同学穿着运动装,不得携带尖锐物品以免误伤他人。
4、早操期间同学随身携带物品自己需保管好,或者交予学生会值班同学统一保管。
※本管理制度自2013年9月9日起实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护理系学生管理部门。
护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