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以下简称“2+1项目”),即通过校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实施“2+1项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的改革创新,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创造良好的条件,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供有效载体。
实施“2+1项目”,对于加强体育、艺术课程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养成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学生体质,提升审美素质和心理素质,陶冶情操,培养健康、乐观的生活情趣,形成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快乐成长,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还有利于科学安排“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内容,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推动体育、艺术课程改革。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倡导“我参与、我快乐、我运动、我健康”的运动理念,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文明、健康、活泼的文体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努力创设热爱体育、崇尚运动、追求艺术、文化育人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三、方案目标
通过学校组织开展的课内外体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学生在小学阶段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项目设置
1、体育类: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武术操、跳绳、象棋等。
2、艺术类:音乐表演类(器乐、声乐、校园主持、舞蹈)美术类(儿童画、素描、漫画、国画、书法)
五、实施对象和时间
对象:根据我校实际,本学期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对象为初中1——4年级学生。
时间: 1、每天下午的第七节课合理安排“2+1”项目的训练。2、利用班队活动等其他时间。
六、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教师的“体育、艺术2+1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导处、学生会、学校团支部等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体育、艺术2+1项目”评价体系。明确分工,落实到人,充分认识活动重要性,有计划、有备课,将该项常规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体系,将各班“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的成绩和教师年度业绩考核挂钩,从制度上保障该项工程的积极稳步推进。
组 长:段明亮
副组长:栾文涛、刘江涛
成 员:刘洪波、倪洪福、刘金龙、宫学文、刘军、孙杰
体育类:战富勇负责
艺术类:王慧洁负责
2、做好学习与宣传工作。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和中心学校文件与会议精神,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学生家长的理解支持,为实施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向学生发放体育、艺术2+1项目调查表,了解学生的技能、特长,填好相关表格和造册。
3、开齐并上好体艺类课,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这一“主渠道”的作用。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教学计划,开齐开足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严禁挤占音体美课程的时间给学生补习文化课。
4、安排好“体育艺术2+1项目”周活动表。
做到“定项目、定内容、定地点、定学生和定辅导老师”,实实在在开展活动。
5、多元评价,重在鼓励。
活动的开展和评价以掌握技能为主,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以促进学生对项目的兴趣,并终生受益。
6、积极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为主题的对抗赛,挑战赛等比赛或才艺作品的展示活动。
7、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在组织与实施过程中,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达标评定
1、评定程序: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班级——组织达标评定。
2、班级推荐:各教学班成立由体育课代表艺术课代表和艺体骨干组成的“体育、艺术2+1项目”审核小组,根据同学本人申请,认为该同学已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并已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艺术活动习惯,然后推荐上报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评定小组。
3、资料评定:由班级体育、艺术干部负责收集本班学生体育、艺术竞赛证书和参加活动、训练情况的有关资料,进行登记、填表,然后上报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评定小组进行评定。
4、课堂评定:结合体育、艺术课程教学内容,依据“达标评定标准”,体育课教师对体育学科某一项目已经达到标准的学生在体育课上给予评定,艺术课教师对艺术学科某一项目已经达到标准的学生在艺术课上给予评定。
5、测试评定:由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申请,组织测试进行评定。评定工作结束后,对已经达标的学生由学校统一计入综合测评手册。
6、特长生认定:参加威海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获得团体项目前三名,单项前八名的学生,可认定威海市体育特长生;参加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小学获得七级以上证书,初中获得九级以上证书的学生,可认定威海市艺术特长生。
7、学生体育和艺术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直接评定该项目为合格。
(1)参加校级及校级以上各类体育竞赛。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所选定的项目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3)在学校体育代表队(兴趣小组)是连续参与时间达六个月以上。
(4)参加梯级及梯级以上各类艺术竞赛。
(5)参加山东省学生艺术小平考试初中一至二年级获得四级、三至四年级获得五级以上证书。
(6)在校内艺术代表队(兴趣小组)中连续参与时间达六个月以上。
崖子初中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