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中小学生长跑、竞走比赛的通知

荣成市文化体育局教育局文件    荣文体字〔2008〕45 号———————★———————关于举办二00九年荣成市中小学生长跑、竞走比赛的通知...

荣成市文化体育局教育局文件

   荣文体字〔2008〕4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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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二00九年荣成市中小学生长跑、竞走比赛的通知

各学区、市直学校: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促进我市学校体育健康发展;经研究,预定2009年3月6日,在荣成市文体中心体育场举行2009年荣成市中小学生长跑、竞走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发至各单位,望严格按规程要求选拔组队,抓紧赛前训练和各项准备工作,届时报名参赛;各参赛单位领导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要严格审核,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凡在赛中和赛后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单位团体名次判为最末名次,全市通报批评外,还要追究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

1、竞赛规程

2、报名单

3、运动员竞赛证

                        二00八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体育  比赛  通知                            

  荣成市文化体育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10日                                

                                       (共印80份)

附件一:

二00九年荣成市

中小学生长跑、竞走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预定于2009年3月6日,在荣成市文体中心体育场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参赛单位、比赛分组及参赛人数(详见附表)

三、运动员参赛资格:

1、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经医生检查身体条件符合长跑、竞走长距离激烈比赛要求,并能服从选调参加上级比赛的本单位在校学生,并具有正式学籍,“运动员竞赛证”中的学籍号要填写19位全省统一的学籍号(高中2005、2006级用学业水平考试12位注册学号)。

2、各单位输送到荣成体校和经荣成体校再输送到威海体校的学生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但必须由荣成体校提供学籍证明和山东省学籍库中的数码照片,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

4、凡报名者,均须填报“运动员竞赛证”(一式两份),所贴照片必须采用山东省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进行打印的1寸数码黑白或彩色照片(通过打印学生证获得纸质照片,高中2005、2006级照片用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获得)。

5、运动员参赛年龄规定:小学组运动员限定在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乙组运动员限定在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甲组年龄不限。

四、比赛规定:

1、采用国家田径最新规则和本届比赛的特殊规定.

2、比赛组别设置:高职中组、初中(甲、乙)组、小学组.

3、各单位及学部之间不得串换使用运动员。

4、竞赛中出现问题,应由领队及时书面向大会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并按规定交纳100元申诉费。

五、奖励名次和团体计绩方法:

1、单项个人名次奖:

各项奖励男、女前六名,颁发“成绩证书”,前三名发纪念奖。

2、团体奖励名次:

普通高中组奖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职业学校组奖男、女团体总分前二名;镇初中学区组和镇小学组均奖男、女团体总分前八名;市直小学组奖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市直初中组奖男、女团体总分前二名。

3、团体计绩方法:

团体总分计绩方法:各项比赛依据运动员的比赛名次,给同名次相等的分数。各单位各项男、女运动员得分之和为其团体总分,得分少者名次列前。团体成绩相同,相同成绩的代表队,以队员成绩最差的名次比较,名次靠前的团体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凡途中退出比赛的、赛中被取消比赛资格者均按规程规定的各项参赛人数的最末名次计分;弃权按规程规定的各项参赛人数的最末名次加1计分。

六、裁判员安排:

总  裁判长:林乐清(职专)

副总裁判长:孔令杰(三中)、鞠世东(一小)、牟  宁(一中)

编排记录长:林永刚(三中)

编排记录员:孙昭昭(文体中心)、刘海燕(世纪小)姜玉爽(一中)

裁  判  员:孙晋波(六中)、张志刚(二中)、于天宝(四中)、韩宝亭(五中)、鞠兆勇(职专)、李  辉、姜宝文、王文承、张京成(三中)、王辉、吴洪岩(一中)、梁兆仕、梁  东、张卫军、闫  琳、卢迎红、张  玲、姜秋玉、周丽秀、张晓娟、毕春霞、李磊、刘先建(文体中心)、姜承平、张福庆、王  铖、王国春、刘昌华、韩小丽、张  莹、高军晓、唐国华、于学全、楚庆友、连建钰、姚  丽、姜秀猛、王爱霞、蔡红丽(体校学生20人)

七、报名及报到时间:

1、本次比赛实行一次报名,报名的人数可为实际参加比赛人数的2倍,并标明正式参赛名单和替补名单(都要办理竞赛证)。比赛编排时如需更换人,必须是正式报名且已审查合格的替补队员。正式报名后,市文体局和市教育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24日;上午11:00前派专人报送到教研中心小学组405室蒲老师处。过期报名,只计个人成绩,不排团体名次。

2、正副裁判长和编排记录长及成员于2009年3月2日上午9:00到市文体中心报到,3月5日上午8:30到市文体中心开裁判工作会。

3、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务于赛前一天上午8:30到市文体中心开联席会。各代表队务于开赛当日上午8:00前到赛场报到。

八、其它:

1、各单位运动员的胸前必须带号码布(自备),各单位按2007年荣成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号码区间排列号码,号码一律用24cm×16cm白布写清楚。

2、裁判员的交通、食宿费由大会统一安排(每人每天35元),其余各参赛单位人员的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3、裁判员每迟到一次扣所在单位1分,报到当日不到扣2分,未经市教育局和文体局批准更换裁判员扣2分,所扣分值计入团体总分。

   4、比赛过程中,教练员和非比赛人员不得进入赛场,违者每人次增加单位1分;无理取闹、言行粗野妨碍赛事者,增加单位5分,并通报批评。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荣成市文体局、荣成市教育局。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荣成市文化体育局   荣成市教育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