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小落实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根据《山东教育厅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文要求,促进在校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确保学生在校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根据龙口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文件关于转发烟教办〔2011〕52号文的通知、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确保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有效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组织学生在阳光下、操场上、大自然中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开拓学生思维、提高学生自信、培养学生自我保护与动手实践能力。其活动内容的选择应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各班级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学校特色,同时,所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运动密度和强度,真正起到运动效果的作用。
二、活动主题快乐运动 健康成长
三、实施对象全校各级部
四、活动时间、内容 “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时间由大课间活动、广播操、眼保健操、体育课、体育活动课等时间组成,可由各级部根据实际灵活安排。1、大课间活动:每天安排广播操、课间跑。2、眼保健操:每天下午组织学生做好1次眼保健操。3、体育课:按照中小学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4、体育活动课: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结合创设“快乐活动日”制度,可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篮球、踢毽子、跳绳、仰卧起坐、掷实心球、投沙包、立定跳远、短跑、民族民间游戏等活动,掌握多项运动技能,推动学校“阳光体育发展项目”的开展,逐步形成“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特色”的校园群体活动格局。各负责体育活动课的老师要详细认真地写好活动记录,以备年终检查。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安排一节体育活动课,在正常教学时间段予以安排。
五、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落实“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工作的领导。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体育教研组长、后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
(二)明确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从时间、空间、内容上作出具体、细致、周密的部署和安排,明确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保障机制,确保活动时间上课表、组织人员有落实、活动内容有安排、场地器材有保障、安全及医务监督有保证,确保“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有效落实。
(三)学校结合实际,对本校“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确保从今年秋季开学后学校“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全面实施。各班级要在保证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合理运动负荷的基础上,增加课程和活动内容的选择性、趣味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确保每个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学会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和比赛。组织开展班级间的阳光体育大联赛活动。同时,各级部要将制定的方案上报备案,并在本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坚决落实(监督电话:8732159)
(四)加大对落实“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经费投入。学校加大对落实“每天校园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经费投入,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保证开展体育活动场地器材设施的需要。同时,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废旧利用,大力加强快乐体育园地建设,克服唯器材论,切实保证“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开展。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五)建立体育和健康教育教学调研制度。制定中小学体育和健康教育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严格执行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对课堂教学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和反馈,提高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体育和健康教育课堂教学在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六)完善学校体育督导评估和表彰机制。加强学校体育专项督导,制定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实施细则和具体指标,定期组织专项督导并予以公告;建立“每天校园锻炼一小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制度。对无故挤占体育课、不落实“每天校园锻炼一小时”要求的班级,将予以处理。将班级体育工作作为校常规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学生健康促进先进班级”、“学生健康促进先进个人”的评选;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及学生健康促进的相关指标纳入学校年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七)本《方案》制定的落实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规定,是学校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
体育运动的基本要求。在认真落实本《方案》规定的体育活动内容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运动会、及其他各种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学校每年召开春、秋季运动会,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与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学生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龙口市第二实验小学体育组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