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通知) 浦教德〔2012〕35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通知)

浦教德〔2012〕35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

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自《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印发以来,全区各中小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应措施,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区教育局组织了对各学校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的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全区各学校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基本得到保证,体育课堂教学质量明显提高,课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部分学校体育活动特色鲜明,参与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的人数明显增加,社会认同度较高。但是,对照教育部以及市教委要求,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在体育师资队伍建设、体育设施硬件保障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每天一小时活动的质量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现将下阶段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继续坚持做好“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方案的公示工作。各中小学要结合一年来的实践,完善学校“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方案,从时间、空间、内容上作更加具体、周密的设计,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有效落实。各学校要通过学校公示栏、校园网家校互动平台、家长会等继续将学校“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基本要求、监督电话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家长的监督。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质量与效果。各学校在严格实行“三课、两操、两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体育课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创新,合理安排体育课的运动强度和负荷,充分发挥体育课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体育教师的综合素质,保证体育教师参加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各学校要结合大课间活动、快乐活动日的推广与实施,加强学生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建设,在保证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合理运动负荷的基础上,增加活动内容和项目的选择性、趣味性,每天下午各学校必须安排学生做武术操或自编操。体教结合项目适宜编排自编操的,可编排与本校体教结合项目相关的自编操,其他学校要认真做好武术操的推广工作。区教育局明年年初将委托市武术院等专业机构对各学校进行中小学生武术操的专项培训。各学校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以学生熟练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为抓手,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各小学要积极做好“二年级学生学会打乒乓球、三年级学生学会游泳”的组织工作。

三要积极组织、参加学生阳光体育竞赛活动。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阳光体育竞赛、阳光体育节等活动,切实落实“中小学校每年举办1—2次校运会”的规定。组织各类体育竞赛要注重普及与提高的统一,设计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要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体育竞赛活动中来。各学校要积极组队参加区、教育署组织的各类体育竞赛活动、体育展示活动,通过比赛交流,提高学校的体育运动水平。要积极承办区、教育署的各类体育竞赛,没有承办任务的学校,可牵头组织校际单项体育联赛、邀请赛,为提高我区学校体育运动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要认真做好“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的专项总结。各学校要积极参与区组织的总结交流活动,推广成功经验。要通过总结、交流,积极探索符合本校特色、创新“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工作模式,使“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在学生健康成长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