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体育科
2008-10-24 14:48:5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动员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磨练青少年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提高学生体质特别是耐力素质水平,以健康的体魄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 二、参加对象 中小学生(小学为四、五年级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08年10月26日至2009年4月30日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1、各学校在10月27日利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举行校级起跑仪式。 2、每天长跑距离(参考)基数为:小学生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职校学生2000米。中小学校在法定工作日每天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完成跑步里程,节假日和寒假期间学校应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学校、班级要做好每日长跑活动情况记录,在冬季长跑活动结束时,统计每个学生冬季长跑的总里程。 3、冬季长跑总里程以60公里为基数,象征新中国成立60周年。小学生为120公里,初中生为180公里,高中生、高校学生为240公里。 4、中小学校是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主体,各单位要予以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日常教育教学计划之中,将冬季长跑活动与体育课、早操、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每天组织学生进行跑步运动,充分发挥体育教师和班主任的作用,组织、指导并带动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冬季长跑活动,尽最大可能提高冬季长跑活动在本地区学校开展的普及率。 5、学校在组织学生长跑活动中,要注意学生安全,特别是不要在有机动车行驶的公路上组织学生长跑,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6、为推动冬季长跑活动持续、有效地开展,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将对在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省、地、县级单位进行表彰,市教育体育局也将以一定方式对活动开展好的各级各类学校予以表扬。各学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的先进单位、班级、学生和教师予以表彰。 7、要积极做好宣传、报导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促进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冬季长跑活动。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在中央有关媒体开设冬季长跑活动报道专栏,在搜狐网设立活动专题网站(sunnysports.sohu.com),宣传、报道长跑活动情况,统计、发布各地区学校参与数、学生参与数、跑步公里数、长跑日记评比等开展活动的相关信息。各学校应积极进行网上注册并参加网站各种活动,活动内容和参与办法详见网站发布信息。
龙口市教育体育局体育科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