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体育相关文件

2007年中央7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 2007年5月7日)    ...

2007年中央7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 2007年5月7日)    

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以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1.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青少年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学校体育工作取得很大成绩,青少年营养水平和形态发育水平不断提高,极大地提升了全民健康素质。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方面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社会和学校存在重智育、轻体育的倾向,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休息和锻炼时间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由于体育设施和条件不足,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难以保证。近期体质健康监测表明,青少年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指标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城市超重和肥胖青少年的比例明显增加,部分农村青少年营养状况亟待改善。这些问题如不切实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乃至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未来。2.青少年时期是身心健康和各项身体素质发展的关键时期。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水平不仅关系个人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而且关系整个民族健康素质,关系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体育锻炼和体育运动,是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磨炼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方式,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使广大青少年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加强体育卫生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通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坚持不懈地推动青少年体育运动的发展,不断提高青少年乃至全民族的健康素质。二、认真落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各项措施                                   4.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加快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发挥其对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积极导向作用。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积极推行在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学业考试中增加体育考试的做法。普遍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公告制度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建立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规章制度。     5.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青少年体育锻炼的热潮。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积极探索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指导学生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体育锻炼,努力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运动能力,达到体质健康标准。对达到合格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证章”,优秀等级的颁发“阳光体育奖章”,增强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荣誉感和自觉性。    6.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加强素质教育,努力促进青少年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发展。中小学要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参加体育锻炼。     7.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中小学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高等学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出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具体要求并抓好落实。因地制宜地组织广大农村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支持残疾青少年的体育锻炼活动。要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    8.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学校每年要召开春、秋季运动会,因地制宜地经常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进一步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充分发挥其对群众性体育的示范带动作用。完善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制度,丰富军训内容,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发挥学生军训在增强体质、磨炼意志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发展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    9.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青少年近视率。中小学教师和家长都要关注学生的用眼状况,坚持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确保照明、课桌椅达到基本标准,改善学生用眼卫生条件。    10.确保青少年休息睡眠时间,加强对卫生、保健、营养等方面的指导和保障。制定并落实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并保证必要的健康教育时间。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使青少年学生每年都能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对城乡青少年及其家庭加强营养指导;通过财政资助、勤工俭学、社会捐助等方式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标准,保证必要的营养需要。建立青少年营养状况监测机制,加强青少年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根据新时期青少年青春期特征和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    11.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特别是体育场地建设。城市和社区的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青少年体育锻炼设施的需要,为他们提供基本的设施和条件。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综合利用。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    12.加强体育安全管理,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学校要对体育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学生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完善学校体育和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安全措施。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加强对大型体育活动的管理,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的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由财政部、保监会、教育部研究制定。要加强体育科学研究,积极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合力    1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体育事业尤其是中小学体育设施的投入,正确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建立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教育、体育、卫生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等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4.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督导检查。建立对学校体育的专项督导制度,实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并公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加大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并作为评价地方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15.制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制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卫生条件和师资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并加强督促检查。对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    16.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组织的优势和特色,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要把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作为重要职能。积极倡导和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体育活动和团、队活动,充实课外生活,努力把更多的青少年吸引到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中来。    17.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的监督与指导。学校卫生是国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要把城乡中小学生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覆盖人群。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卫生医疗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和协助学校的卫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行政区域内学校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开展卫生监督、监测,依法进行免疫预防接种,所需费用纳入公共卫生经费支付范围。中小学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设立卫生室,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巡查制度,加强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卫生管理。     18.加强家庭和社区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合力。家庭教育对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起关键作用。要在广大家长中倡导健康第一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注重从小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饮食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体育锻炼。学校、社区要和家庭加强沟通与合作,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家庭、社会形成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方式。    19.进一步完善加强青少年体育的政策保障措施。中央设立专项资金,实施“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器材支持项目,帮助义务教育阶段中西部农村学校配备体育活动器材。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中,切实加大对学校食堂、饮用水设施、厕所、体育场地的改造力度。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其他学生由省级政府制定统一的费用标准和解决办法。学校要切实保证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提取和安排。    20.努力营造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舆论环境。大力宣传和普及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健康观,加大对群众性学生体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形成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要以迎接奥运会、举办奥运会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使北京奥运会成为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推动全民健身运动迈上新台阶的奥运会,让广大青少年以实际行动与奥运同行,充分展示新时期青少年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200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动员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以健康的体魄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决定,继去年首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之后,于2008年10月26日至2009年4月30日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活动),主题为“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冬季长跑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特别是耐力素质水平的有效手段,长跑活动在我国学校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锻炼效果好,不受太多条件限制,简便易行。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予以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冬季长跑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具体指导,尽最大可能提高冬季长跑活动在本地区学校开展的普及率;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冬季长跑活动的技术指导,推荐优秀运动员参与长跑活动和起跑仪式,发挥他们的榜样示范作用,同时,对本地区开展冬季长跑活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广泛参与,结合团、队日设计开展与长跑活动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积极采写活动简报,大力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 二、各级各类学校是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主体,要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日常教育教学计划之中,将冬季长跑活动与体育课、早操、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每天组织学生进行跑步运动,充分发挥体育教师和班主任的作用,组织、指导并带动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冬季长跑活动。 学校在组织学生长跑活动中,要注意学生安全,特别是不要在有机动车行驶的公路上组织学生长跑,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三、为推动冬季长跑活动持续、有效地开展,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将对在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省、地、县级单位进行表彰。地方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对活动开展好的各级各类学校予以表彰,积极推动本地区长跑活动的开展;学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的先进单位、班级、学生和教师予以表彰。 四、要认真组织好全国及各地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积极做好宣传、报导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促进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冬季长跑活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中央有关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对各地冬季长跑活动情况予以跟踪报道,同时,联合有关网站推出以学校、班级为单位的网上宣传教育活动。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教体艺函[2009]7号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自2007年启动以来,得到了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以及广大学校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两年来,有数千万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踊跃参加长跑运动,在校园中形成了青少年学生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良好风气,不仅培养了学生体育锻炼的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而且较好地促进了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素质、特别是耐力素质的提高。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开展长跑运动,创造了许多冬季长跑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如:许多中小学校克服体育场地狭小的困难,在“螺蛳壳”里做道场,用大“小场地”,增加“兴趣跑”,给长跑配上背景音乐,激发学生的运动热情,让孩子们充分动起来,在小操场上跑出“大天地”。长跑活动在许多地区和学校已走向了经常化、制度化,成为学校阳光体育运动重要抓手。为推进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继续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活动),本届冬季长跑活动主题为“阳光体育与全民健身同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重要意义,继续认真组织好冬季长跑活动,要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教育、体育和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密切配合,广泛发动,切实提高冬季长跑活动在本地区学校开展的普及率;要把组织学生长跑活动作为各部门一项重要而持久的任务,作为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抓手,把冬季长跑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各地要在总结前两届冬季长跑活动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把这项活动抓紧、做实。要全面了解本地区学校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情况,为学校开展冬季长跑活动想对策、解难题、做实事。要组织推广冬季长跑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分析冬季长跑活动的难点问题,切实解决制约冬季长跑活动开展的突出问题,通过扎实的组织工作,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努力开创阳光体育运动的新局面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将冬季长跑活动与体育课、早操、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活动有机结合;各级各类学校要因地制宜、积极实践,为学生长跑锻炼创造条件,场地条件不足的学校要根据校园环境和地域特点设计好跑步路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长跑时间,提高校园体育场地使用率。校长要亲自动员和号召学生参加长跑锻炼,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体育教师是学校长跑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和推动者,要组织、指导并带动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冬季长跑活动,让长跑活动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形成强身健体、阳光运动的校园冬季长跑活动氛围和文化,使冬季长跑运动“人人踊跃参加、班班积极组织、校校形成特色”。三、要认真组织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积极做好起跑仪式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冬季长跑活动。要结合学生运动会、体育节、团队日等活动,设计开展“阳光体育与全民健身同行”的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动员青少年学生主动参与冬季长跑活动,在活动中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培养顽强的意志品质。要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冬季长跑的意义和作用,宣传本地区丰富多彩、新颖多样的冬季长跑活动形式。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中央有关媒体开辟专栏,对各地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跟踪报道,同时在阳光体育官方网站上推出系列评选教育活动。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将对在本届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省、地、县级单位进行表彰。地方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也要建立激励机制,对活动开展好的学校予以表彰;学校要对在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学生和教师予以表彰。 附件: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为宗旨,以宣传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为契机,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培养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健康观念和良好习惯,逐步形成强身健体、阳光运动的校园长跑活动氛围和文化,不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意志品质。

二、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与全民健身同行

三、参加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小学为五、六年级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请各地根据气候条件确定具体活动时间,实际冬季长跑活动时间不少于五个月(含寒假)。

五、活动内容

2009年10月31日,在北京举行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同期举行起跑仪式。

每天长跑距离(参考)基数为:小学生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生、高校学生2000米。中小学校在法定工作日每天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分时、分段组织学生完成跑步里程,节假日和寒假期间学校应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学校各年级、班级要做好每日长跑活动情况记录,在冬季长跑活动结束时,统计每个学生冬季长跑的总里程。各校校长作为学校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制定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千方百计为学生创造条件开展冬季长跑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冬季长跑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应对各校冬季长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活动按要求实施。

六、评选与表彰

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将设立“优秀组织单位”奖,对长跑活动开展好的省、地、县级单位进行表彰。

省级单位优秀组织奖的评选,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依据评选条件并结合各地工作情况组织评选;地、县级单位优秀组织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共同组织推荐,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名额为本地区地、县总数的20%,各地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地、县级优秀组织单位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报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为:

1.冬季长跑活动组织机构健全,实施方案完整,措施具体,对基层活动支持、指导有力。阶段性检查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及时报送活动简报和工作总结。

2.认真组织起跑仪式并开展冬季长跑的宣传教育活动,起跑仪式有特色,影响面广,宣传教育活动有创意,参与范围广。

3.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共同组织本地区冬季长跑活动,学校冬季长跑普及率高,学生普遍完成长跑里程,锻炼效果显著。

4.本地区学校班级在阳光体育官方网站上注册比例高,参加网上系列活动积极。

5.活动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还应组织对冬季长跑活动开展好的各级单位、学校进行评选和表彰,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学生和教师进行表彰,对学生的表彰应记入中小学生成长记录、素质报告书或档案。

七、宣传报道

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中央有关媒体开设冬季长跑活动报道专栏,组织中央媒体及专家进行冬季长跑活动的实地考察采访,同时在搜狐网设立阳光体育官方网站(sunnysports.sohu.com),宣传、报道长跑活动情况,统计、发布各地区学校参与数、学生参与数、跑步公里数、长跑日记等相关信息,各学校应积极进行网上注册并参与网站交流。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推出冬季长跑系列活动,活动内容和参与办法详见网站发布信息。

八、组织协调机构

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由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团中央所属新时代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605室,邮编:100007,联系人:邸文,电话:010-51288227转606,传真:010-84098849。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亿万

  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为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活动),本届冬季长跑活动主题为“阳光体育与健康同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坚持开展冬季长跑活动对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意义,继续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教育、体育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而持久的任务,密切配合,广泛发动;要解决开展冬季长跑活动基础性和制度性的难题,促进该项活动健康持久地开展。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学生长跑时间。校长要亲自动员和参加,体育教师、中小学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高校辅导员要组织、指导并带动广大学生参加。要让冬季长跑活动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形成强身健体、积极参与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积极做好冬季长跑的宣传工作,要结合学生运动会、体育节、团队日等活动,设计冬季长跑主题活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校园阳光体育宣传栏建设活动,开辟阳光体育互动网站(www.sunnysports.org.cn和sunnysports.renren.com),建立直接服务学校的冬季长跑活动宣传阵地,并将根据各地学校参与数、学生参与数、长跑成绩、长跑日记和建议等信息,推出冬季长跑系列评比和宣传活动。

  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将通报表扬本届冬季长跑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地方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也要建立激励机制,对活动开展好的学校予以表扬和鼓励。

  五、冬季长跑活动由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团中央所属新时代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605室,邮编:100007,联系人:宋显赫、陈智勇,电话:010-51288227,传真:010-84098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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