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

鹤峰县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动员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

鹤峰县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动员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08年10月26日至2009年4月30日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活动),主题为“阳光体育与祖国同

行”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关于开展全省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鄂教体[2008]20号)精神,我县将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启动全县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精神,广泛开展全县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利用冬季开展体育长跑活动,以掀起全员参与的校园群众性体育锻炼热潮的实际行动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通过开展校园冬季长跑活动,磨练青少年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提高学生体质特别是耐力素质水平,进一步把阳光体育运动引向深入。

  二、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

  三、参加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初中、高中、中等职校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

根据《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8]10号)文件精神,开展活动的时间是2008年10月26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间。

  五、活动内容

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10月27日利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举行校级起跑仪式。

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我县的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于10月27日上午在县实验中学举行。

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规定,每个学生每天长跑距离(参考)基数为:小学生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生2000米。中小学校在法定工作日每天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完成跑步里程,节假日和寒假期间学校应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每日跑步距离的记录。学校、班级要做好每日长跑活动情况记录,在冬季长跑活动结束时,统计每个学生冬季长跑的总里程。

  冬季长跑总里程以60公里为基数,象征新中国成立60周年。小学生为120公里,初中生为180公里,高中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为240公里。

六、评选与表彰

1、我县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将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奖,对长跑活动开展好的乡镇、学校进行表彰,并按要求上报州、省级表彰。

2、各乡镇、学校的“优秀组织奖单位”的评选,由县教育局、县文体局、团县委共同组织表彰。

3、县教育局将对开展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成绩突出的学校进行表彰。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班级、学生和教师进行表彰,对学生的表彰应记入中小学生成长记录、素质报告书或档案。

4、各级所有被表彰单位和学校不重复表彰。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私立创新学校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工作总结、县级“优秀组织单位” 表彰乡镇、学校的推荐表彰名单和推荐意见,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七、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1.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组织机构健全,实施方案完整,措施具体,对基层活动支持、指导有力,阶段性检查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及时报送活动简报和工作总结;

  2.认真组织起跑仪式并开展冬季长跑的宣传教育活动,起跑仪式有特色,影响面广,宣传教育活动有创意,参与范围广;

  3.当地教育、文体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共同组织本地区冬季长跑活动,学校冬季长跑普及率高,学生普遍完成长跑里程,锻炼效果显著;

  4.本地学校冬季长跑活动参加网站的交流活动积极;

  5.组织冬季长跑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具体,活动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优秀班级、学生和教师的评选条件由各校自行制订。

  八、宣传报道

 县教育局在鹤峰教育信息网开设全县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信息报道专栏,对各乡镇和学校开展长跑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采访、宣传和报道。各乡镇和学校也应积极将长跑活动的有关情况和信息直接在网站上投稿进行宣传和报道,并可直接登陆e21网站,了解全县长跑活动的相关信息。

  九、组织机构

  鹤峰县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鹤峰县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各乡镇冬季长跑活动的组织工作,应按照鄂教体艺[2007]5号文件的要求,在当地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或由中心学校、文化站和共青团组织共同参与的冬季长跑活动组织领导机构,统一组织辖区内学校开展冬季长跑和体育活动,学校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并由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

  全县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教股,邮编:445800,联系人:谢圣荣,电话:0718-5283017,传真:0718-528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