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体育工作条例,提高我校课间操(跑操)质量,增强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团结协作精神,进一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校研究决定于2013年12月4日开始课间跑操特制订本细则:
一、跑操时间:每天9:30---10:00,下雨天气安排棋类等。
二、跑操地点及分配:
1、女生在田径场1、2、3、4跑道跑步,男生在田径场5、6、7、8跑道跑步。
3、体育老师负责整理队形并监督跑步质量。
三、标准要求:
1、跑操要求每两个班合并一起跑步男女分开,班主任自行分配带女生或男生跑步,要做到快、静、齐。
快:即集合要迅速,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
静:即从集合到解散,以及到教室途、不打闹、保持安静。
齐:即服装统一、队伍排面整齐。
2、每班四路纵队,排面整齐,以备检查人数。
3、队与队之间保持10米距离。
4、跑步期间不可以有停顿,拥挤现象,并遵守跑到指定地点。
四、扣分细则
1、集合:分值标准:以9:30为限,5分钟内按要求集合完毕。
2、出勤:分值标准: 缺一人扣0.5分。
3、跑操:分值标准:队列不整齐1分 纪律(打闹、喧哗)1分,没跑到指定位置1分 。
4、班主任出勤:没到或者没跑1分。
五、实施要求:
1、成立检查小组,由值周教师教师和值周班级代表,一周一轮换。学生代表检查员各站指定地点一角,检查各班跑操情况,做到公平打分。
2、班主任监督,体委具体负责,完成集合、跑操、礼貌退场,并协助完成各项检查。
3、班主任随本班级跑操,班主任把请假学生提前报到值周老师处。
4、对于因身体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跑操的同学,须医务室假条统一在小广场(报告厅旁)集合,由值周老师负责在小广场慢跑。
5、无故未参加跑操及在校园游动的学生均被视为旷操,扣除2分。
政教处 体育组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