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方中学2010――2011学年度
第二学期阳光大课间“跑操”队列比赛规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响应“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取得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效性。培养学生“站、立、行”正确的身体姿势,促进学生健康、活泼的成长;提高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良好的校园行为规范;检阅班风校风,鼓舞士气,激发学生热爱生活和勤奋学习的情感;经学校研究决定举行为期一个月的全校“跑操”队列比赛。
望接到本规程后,各处室积极配合,各班级认真研读规程,提高思想认识,并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赛前准备工作,确保此次活动的有序开展并从中获取实质的精神内涵。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南通市东方中学校长办公室
2、承办:南通市东方中学政教处、团委、体艺教研组
三、比赛时间:
第一阶段(过程性评价) 2011年2月21日~2011年3月20日每天大课间活动时间。
第二阶段(终结性检阅) 2011年3月21日 下午第四课。
四、比赛地点:校田径场
五、参赛单位:各年级所有班级
六、比赛分组、成绩评定及录取办法:
1、设初一年级组、初二年级组、初三年级组三个组别。
2、比赛第一阶段由政教处选派评委每天对各班参赛情况进行评定。比赛第二阶段由校长办公室选派评委进行评定。
3、分值比例:第一阶段成绩×60% + 第二阶段成绩×40% = 最终比赛成绩
4 、奖励办法:根据各年级的班级数,确定一、二、三等奖。
七、比赛办法及流程
1、比赛前,各参赛班级在指定位置成四路纵队站立,班长或体委站于队列前方并示举本班参赛标志牌(或标志旗)。为了鼓励师生共同参与阳光体育活动,对有班主任参与一起跑操的班级,给予适当的加分。班主任参与跑操时站立于本班队伍的队尾或右侧。
2、比赛开始时,各班由原地跑步过渡到行进间跑步进田径场跑道。
3、以四路纵队并行,绕田径场跑道跑进,可以呼喊本班健身宣传口号。
4、 在跑操过程中,班长或体委须始终站于队列前方并示举本班参赛标志牌(或标志旗)。分布在操场四周的12~16名评委根据班级标志牌给予比赛评分。
5 、四路纵队并行绕田径场跑进2圈后,由比赛开始入口处跑回比赛前的初始站立位置,依次过渡到原地踏步,全班到位后,立定。结束比赛、退场。
八、 注意事项
1 、本次比赛重结果更重过程,比赛期间原则上要求各班级全员参与,因此对各班级的比赛参与率也计入比赛成绩。由政教处组织学生干部每日进行值日巡查,对教室、厕所、小卖部等校园各处进行检查,对旷操学生进行记载,每名旷操学生扣该班级当日比赛成绩一分。
2、对因残疾或有医院病情证明的学生不计扣分(需向巡查人员提供证明)。
九、 本规程未尽事谊另行通知
南通市东方中学 校长办公室
政 教 处
团 委
体艺教研组
201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