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方中学关于举行第三届阳光体育跑操活动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巩固本校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成果,进一步规范管理课间操,提高课间操质量,学校研究决定将本学期课间操做操改为跑操活动,使课间跑操成为我校校风、校貌的一大亮点,成为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有效载体,真正让全体学生都动起来,落实中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以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学生认真做事的态度,培养学生团结互助与集体荣誉感思想,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二、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与我同行”
三、活动组织机构
组 长:羌松延
副组长:姚 敏
执行组长:陈黎明 杨柏松 郭小平 何美红 何宏贵 顾建兵 沈明明
组员:陈建英 符红军 钱 霞 袁 健 樊晓诚 孙东军 张昌惯 顾伟 各班班主任
分工:
羌松延 总负责,第一责任人。
姚 敏 确定活动方案,并落实活动秩序。
陈黎明 负责班主任工作。
沈明明 负责成绩评定和纪律督察。
其余负责学生活动顺序及安全。
四、活动安排
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各班级,每天课间操时间,在400米田径场进行跑操比赛。
五、实施方法
1. 以赛带练,积极参与,增强体质,强化纪律,陶冶情操。
2. 各班以方阵为单位慢跑1000~1200米, 强调队形整齐。
3. 政教处纪律督查,体育备课组长为年级活动指挥, 体育老师为技术指导,班主任为本班跑操比赛过程主要负责人,、团委学生会体育部负责检查评比。(检查评比方案见附录)
六、比赛评比
1、部门:团委、体育组
具体落实:团委抽取学生干部组成评比小组分布在操场周围进行对班级比赛情况进行评分,具体学生名单另定。
2、评分标准
量化打分,实行扣分制,有以下情况扣出相应分数:
(1)进场时队伍不整齐,随意讲话,不服从安排与管理,一人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此项最高扣10分。
(2)精神面貌差,跑操时候班级整体队形不整齐酌情扣分。
(3)班级成员跑步不认真(随意讲话,喧哗、起哄,打闹嬉戏,和前后班或路边人打招呼,故意扰乱队形,脱离队伍等等),根据情节轻重,一人次扣1分;中途退席算缺席,每人次扣1分。
(4)跑操未举牌的,扣1分。
七、纪律检查
1、检查部门:政教处
具体落实:政教处在初二年级中抽班级进行值日巡查,具体班级和学生名单另定。
2、检查方式
每次六名检查人员在操场以外的教室、厕所、小卖部等处进行巡查,对旷操的学生进行记载。检查点不固定。
4、检查要求
按时到位,注意形象,佩戴袖章, 扣分有据。
二 成绩公布与表彰
1、每日公布一次比赛成绩,在各宣传栏公布跑操评分情况——跑操活动光荣榜。
2、整个跑操比赛活动结束,按成绩颁发“阳光体育跑操活动优秀班级”奖状。同时评选跑操活动最佳组织奖(以班级为单位)和先进班级。
南通市东方中学校长室
2011年1月18日
附:1.南通市东方中学跑操评分表。2. 比赛成绩记录表。3. 跑操检查出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