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韶关市赖新小学“校长杯”班级足球联赛
- 班级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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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年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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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 - 五人制足球 - 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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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3386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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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结束
(一)参赛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足球比赛;凡是存在身体不适,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医嘱近期不适参加体育活动的,谢绝参加比赛。
2、参加人员做出参加此次活动的行为被视为参加者已对参加活动存在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地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名方法: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人数按项目要求,开赛后原有运动员不得更换。
2、严格遵行“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如出现打架斗殴、殴打对方队员及观众,无故弃权、罢赛,不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比赛等现象,组委会将有权扣除该队的比赛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3、各队需认真填写报名表,于12月9日前将报名表交送至体育组,联系人:梁崇本。
4、各领队应严格筛选队员,无参加保险的不能参赛。
1、比赛采用4号球进行比赛。
2、比赛时间:比赛分为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间休息5分钟。
3、比赛必须穿布面胶鞋(平底或胶粒均可)。
4、分年级五、六段循环赛制、三、四年段先淘汰后决赛制。
5、队员主罚任意球、界外球和角球时,必须在出界地点和角球点用脚主罚,裁判员认为其故意延误开球时间超过4秒将判4秒违例,由对方在原地点罚球。
6、攻方队员主罚任意球,界外球时,防守队员须离球5米距离。
7、开中场球可直接射门得分,但踢界外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
8、不允许冲撞,不允许铲球。
9、参赛队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不得弃权及罢赛。
10、参赛队必须穿着校服参赛,违者不得上场比赛。如有未尽事宜,解释权属体育组。
获得冠军的班级发奖杯和奖状;获得二至三名的班级发奖状。评选最佳组织奖和拉拉队奖各三名。
评选最佳球员一名,最佳射手一名。
评选校级足球小明星若干名。
凡超过规定的开球时间10分钟不到的球队,以弃权论处,判对方队以3∶0获胜。
本次比赛使用红黄牌,得到1张红牌或累计2张黄牌停赛一场。
在比赛过程中因不服从裁判判决,故意中断比赛,时间超过5分钟即为罢赛,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运动员和服务人员无论在比赛时或比赛前后,在场内或场外,如有殴打辱骂裁判员、对方运动员、服务人员、观众等恶劣行为,应当即停止比赛,取消该队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本赛事裁判员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参赛运动员、服务人员所作出的处罚为最终决定,各队必须遵守。
观众队伍在篮球场,班主任跟班。班主任未到比赛场地,视为该班级弃权。每场比赛结束后,胜队班级负责清理场地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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