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第二中学第四届校园足球杯赛
- 班级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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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年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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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 - 十一人制足球 - 杯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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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352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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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结束
主办单位:通江县第二中学
承办单位:通江二中体卫处
参赛队伍:
1.高2016级1至18班每班各组一队
2.参赛资格:凡是高2016级我校在校男学生,身体健康且购买保险者均可报名参加;参赛资格由领队审核后报年级组。
3.报名人数:每队报领队一名(班主任),教练员一名,队员可报15-22名。
4.请各班于2月26日前在学校校园足球网站上上报名单。
1.比赛采用分组循环制,抽签分为四组,每组第2名出线进行交差赛赛。
2.小组赛每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局点球决胜,胜队2分,负队1分,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小组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根据相互间胜负关系,胜者列前;如净胜球相等,进球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出线名额。
3.比赛采用11人制,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每场比赛每队替补人数不限。
4.各队参赛时要统一服装,比赛时只允许穿着胶底足球运动鞋,佩戴护腿板。
5.每场比赛各参赛队必须提前15分钟到比赛场地做好准备活动,并须填写上场队员名单和替补队员名单。
6.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出版的《足球竞赛规则》。
7.裁判员名单
裁判组组长:马良伟
主裁 :马良伟 陈永生 张 军 甘 勇 李 爱 张 兵 刘 玲 苟永红 王 枫 刘远
边裁:高一年级学生会体育部成员、各班体育委员(采取回避原则出任)
服务:高一年级组学生会成员
1. 团体奖项:冠军、亚军、季军,最佳组织奖、道德风尚奖。
2. 个人奖项: 最佳射手(金靴奖)一名,最佳运动员(金球奖)一名,优秀裁判(金哨奖)二名,优秀教练员(班主任)5名。
1.凡超过规定的开球时间10分钟不到的球队,以弃权论处,判对方队以3∶0获胜。
2.本次比赛使用红黄牌,得到1张红牌或累计3张黄牌停赛一场。
3.在比赛过程中因不服从裁判判决,故意中断比赛,时间超过5分钟即为罢赛,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4.运动员和服务人员无论在比赛时或比赛前后,在场内或场外,如有殴打辱骂裁判员、对方运动员、服务人员、观众等恶劣行为,应当即停止比赛,取消该队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5.本赛事裁判员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参赛运动员、服务人员所作出的处罚为最终决定,各队必须遵守。
6.申诉:对于比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球队非法使用外援(或名单中没有的球员)、对裁判判罚有异议等,领队可在比赛后立即向裁判组长口头申诉,两天内整理好相关资料,向体卫处申诉,由裁判组做出最后裁决。如果赛后双方队长一旦在计分表上签字,所有申诉将无效。
7.观众队伍在看台,班主任跟班。班主任未到比赛场地,视为该班级弃权。每场比赛结束后,胜队班级负责清理场地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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