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校园阳光体育足球班级联赛
- 班级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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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年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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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 - 五人制足球 - 杯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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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3534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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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结束
(1)各班组队报名。
(2)除文科班之外,各队以班为单位,不得跨班报名,每班只能出一个队。
(3)各班在2016年9月25日之前将报名表交至体育艺术科办公室。
(4)每队报领队兼教练一人,队员不超过10名,同时上报队长、队员名单。
(5)各报名代表队于9月29日(星期五)下午5:30抽签分组(地点另外通知),如有不到者视为弃权。
(6)各代表队必须统一队服,上场比赛必须穿运动鞋,否则不给予参赛。
(7)运动员比赛服装上的号码必须与报名单所填写的相同,号码不同或无号码、重号不得上场比赛。
。
(1)比赛实行5人制,使用4号足球。
(2)比赛时间上、下半场各2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3)比赛分组情况抽签决定、不设种子队。
(4)比赛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小组循环积分赛
(1)每场比赛胜积3分、平1分,负0分。
(2)如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积分、净胜球、进球总和多少的顺序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3)如仍相等则按同一阶段全部比赛的净胜球、进球总和多少的顺序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4)如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第二阶段:由各小组的前两名出线进行交叉淘汰赛,胜队进入下一轮决胜赛。各小组第三第四名再进行交叉淘汰赛进行排名。在第二阶段以后的淘汰赛在常规时间打平后直接进行点球决胜。
(5)比赛中如有队员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者停赛一场;红、黄牌累计时间整个赛事有效。
(6)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改日比赛,由组委会决定并进行解释。
(一)本届联赛以精神鼓励为主,对获得联赛前三名的球队分别给予通报嘉奖,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为冠军队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二)设“最佳球员”、和“最佳射手”各1名。
(三)由裁判组在所有的参赛队伍中评出五名“精神文明奖”颁发奖状、另由裁判组和各队队长评出联赛中两名“最佳裁判员”;分别发给荣誉证书和奖品。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不服从赛程安排的;
2、无故迟到并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
3、不服从裁判员决定的;
4、说粗话脏话或辱骂对方球员的;
5、乙方拉拉队有重伤对方或不利于团结的言行举止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比赛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学校给予处分:
1、在裁判员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或拒不执行裁判员决定的;
2、故意损坏赛场公共设施的;
3、罢赛的;
4、辱骂裁判员、工作人员或有攻击性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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