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高级中学第三届校园足球班级联赛
- 班级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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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年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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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混合 - 七人制足球 - 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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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367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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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结束
一、主办单位: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巴中市高级中学
办公室、体卫处、 政教处、 教务处、保卫科、校团委
三、比赛时间:2018年3月
比赛地点:巴中市高级中学本部运动场
四、参加单位:初一、初二 、初三、高一各教学班
五、竞赛项目:
初一混合组(7人制)
初二混合组(7人制)
初三男子组(7人制)
高一女子组(8人制)
六、参赛办法:
1.参加队员必须是(巴中市高级中学)在籍学生,所有参赛学生必须参加了人身安全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2.以班为单位组队参加,各参赛队报教练1人(必须是班主任)、运动员(高中组男女各14人,初二女子组各班10人,初一混合组男女各5人,上场队员包括守门员在内必须为3名男队员,两名女队员,替换队员时,男队员人数始终不得超过3名,女队员人数不限)。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参赛条件
所有运动员必须是思想品德好,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身体健康,适合该项运动,具有在校正式学籍,并在我校读书的应届学生。
(二)资格审查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我校学生的有效证件(有照片)才能参加比赛。
2、为了端正赛风,组委会接受各队对它队的投诉,在报名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能补报或更换其它运动员。如在比赛中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情节严重的将通报全校。
3、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需向组委会提交经班主任签名的申诉报告,方可受理。
4、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本人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一)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出版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循环和分组循环制,抽签分为小组,每组前两名出线进行半决赛和决赛。
1、高中男、女组每场比赛时间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交叉赛、决赛40分钟成平局,以互踢球点球的方式决胜负。
2、初中男、女子组每场比赛时间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交叉赛、决赛30分钟成平局,以互踢球点球的方式决胜负
(三) 比赛使用5号足球;
(四) 每场比赛替换人数不限,换下队员不得重新上场,在上半场、下半场比赛中各限换人3次(人数不限),中场休息换人不限。
(五) 开赛前30分钟上交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未在名单中的队员不得上场);
(六) 决定名次办法:
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初中一、二年级单循环积分赛,初三年级、高一年级小组赛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按 下列条件决定名次:
1、相互间比赛积分、净胜球、总进球数。
2、抽签。
3、淘汰赛平局,以互踢球点球决胜负。
(七)队员装备:
1、各参赛班级须准备深浅不同颜色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
2、比赛上衣背后的号码高2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厘米,短裤左腿前面的号码高10厘米。
3、高中组比赛服号码必须为1—16号,初中组比赛服号码必须为1—14号,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4、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须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5、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与短裤的颜色必须一致。
6、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袖标。
7、必须佩戴护腿板,穿布面胶鞋。
(八)替补席:
1、裁判席面向场内,其左侧的替补席为主队席位。
2、替补席人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场上运动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并对自己行为负责。
(九)黄牌、红牌:
1、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
2、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3、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先得到一张黄牌,后又得到一张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先前的一张黄牌须累计。
4、除自然停赛和未执行完的纪律处罚外,小组赛阶段的黄牌不带入交叉赛、决赛阶段。
(十)比赛中断:
因不能克服的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并另选时间补足规定比赛时间。
(十一)弃赛、罢赛、退出比赛:
各参赛班无论任何原因出现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行为,由参赛班级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违背公平竞赛原则:
如参赛班被认定有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组委会将取消该班级的参赛资格。
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组别录取前3名给予奖励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3.各班评选最佳球员一名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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