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十八小“新华文轩杯”足球赛B组
- 班级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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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年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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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混合 - 八人制足球 - 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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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3699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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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结束
一、指导思想:
根据攀西教体体【2017】2号提出“贯彻落实三级校园足球联赛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区校园足球的蓬勃发展,选拔、培养优秀足球后备人才”的指示精神,为普及和推动我校足球运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气氛,增进友谊,加强各班级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足球竞技水平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增强学生体质,培养他们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品质,将我校体教结合共育后备人才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经校领导批准,由学校主办,体育组承办,举办“新华文轩杯”阳光校园足球班级联赛。
二、比赛目的:
为普及和推动我校足球运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气氛,增进友谊,加强各班级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足球竞技水平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增强学生体质,培养他们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品质,。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4月23日至5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下午4:40-5:40(利用本班体育课时间及体育俱乐部时间)
(2)比赛地点:校足球场
四、报名方法:
(1)以班级为单位报名参赛,每班男女各报16人。
(2)参加队员必须是在籍学生,所有参赛学生必须是身体健康且无特殊体质。
(3)请各班于4月16日前将报名单交电子档至体育组阙晓智老师处(邮箱:491698674@qq.com),未按时上交班级按弃权处理。
五、竞赛方法:
(一)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校级比赛采用循环赛进行。
(三)3至6年级混合组比赛采用8人制足球比赛规则。
(四)比赛:8人制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上半场由男子比赛,下半场由女子比赛,每场比赛替换人数不限,换下队员可以重新上场。
(五)决定名次办法。
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按下列条件决定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4.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六)各队参赛时要统一服装,比赛时只允许穿着胶底足球运动鞋,穿足球袜,并佩戴护腿板。
(七)每场比赛各参赛队必须提前10分钟到比赛场地做好准备活动,并须填写上场队员名单和替补队员名单。
(八)根据去年比赛经验,今年的比赛按照6、5、4、3年级的顺序进行比赛,也就是6年级最先开始比赛,集中1至2周将比赛打完,避免比赛时间拖得太长,影响学生文化学习。所以要求6年级早做准备,在放假前就要将比赛队员定下来,并准备好比赛服装。
(九)报名时各班再报男女小裁判员和小记者各一名。
(十)1-2年级学生比赛采用绕杆射门形式举行,每班上报男女队员各10人。每人一次比赛机会,按各班用时总数排名。
六、奖励办法:
(1)获得前三名的班级发给“阳光”足球班级奖状。
(2)各年级评选最佳男女球员各一名,最佳射手各一名。
(3)评选校级足球小明星若干名。
七、比赛纪律及有关规定:
(1)凡超过规定的开球时间10分钟不到的球队,以弃权论处,判对方队以3∶0获胜。
(2)本次比赛使用红黄牌,得到1张红牌或累计2张黄牌停赛一场。
(3)在比赛过程中因不服从裁判判决,故意中断比赛,时间超过5分钟即为罢赛,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4)运动员和服务人员无论在比赛时或比赛前后,在场内或场外,如有殴打辱骂裁判员、对方运动员、服务人员、观众等恶劣行为,应当即停止比赛,取消该队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5)本赛事裁判员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参赛运动员、服务人员所作出的处罚为最终决定,各队必须遵守。
(6)观众队伍在跑道,班主任跟班。班主任未到比赛场地,视为该班级弃权。每场比赛结束后,胜队班级负责清理场地卫生。
攀枝花市第十八小校“新华文轩杯”
阳光校园足球班级联赛
组织委员会
主任:韩玉杰
副主任:张永生 彭建梅 罗运帆 黄伦斌
委员:罗军 罗春荣 阙晓智 各班主任
裁判长:罗春荣
裁判员: 罗军 阙晓智 曾荣 刘蓉 王恩海、周金富、胡青艳
工作人员:赵丽宇、齐煜凡
球队指导老师:全校体育教师
攀枝花市第十八小学校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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