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
- 同心县豫海回民中学
- 开赛日期
- 2022-03-02
- 结束日期
- 2022-04-29
- 举办地点
- 同心县豫海中学足球场
1、运动员资格:参加队员必须是豫海中学在籍学生,所有参赛学生必须参加了人身安全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2、参赛单位:各年级以班为单位参加比赛。
3、报名:每队限报领队1人(由班主任担任),教练员1人,运动员15人。未报名队员不得参加比赛,于2022年2月25日前在网上报名。
1、本次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单淘汰制。
比赛采取淘汰赛,一场决出胜负。若全场比赛踢成平局,将罚点球决定胜负。直至决出3、4名和冠亚军。
3、比赛时间为50分钟,上下半场各2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比赛使用5号足球,比赛在1/2足球场进行,比赛人数,每队7人(其中一人必须为本校教师)。
4、每队报名且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均可上场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前10分钟教练必须填写上场队员名单和7名替补队员名单交裁判员。每场比赛可替换5名队员,队员一经替换出场,不得再次上场。
5、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穿布面胶底鞋,或皮面碎钉鞋。队员必须穿统一且有明显号码的比赛服上场比赛,队长须佩袖标。
6、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都将停赛一场。
1、比赛采取淘汰赛,一场决出胜负。若全场比赛踢成平局,将罚点球决定胜负。
2、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则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判对方以3:0计胜。如该场比赛的实际比分大于或等于3个球,则以当时比赛结果为准。同时进行通报批评。
3、在比赛中,若比赛队弃权或罢踢,取消该队应得名次,全部比赛成绩以0:3负计算,并视情节给予处罚,决定权在仲裁委员会。
1、资格审查由仲裁委员会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学生证认真核查,如在比赛中、比赛后发现有不符合比赛资格者,将取消本人和其所在队的比赛资格和成绩。
2、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有异议者,需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方可受理。
如遇雨,请听学校广播或到体育馆门口看通知或打咨询电话:13895291375
扫码在手机上浏览赛事